索引号: | 014231926/2019-00012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民政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3-20 | 发布日期: | 2019-03-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19年3月18日,如东县委县政府出台文件东发[2019]12号《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将文件政策解读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出台文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弘扬文明节俭的优良传统,规范文明办丧事活动,有效遏制农村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的不良之风;大力倡导厚养薄葬理念,严禁装棺重葬,整治乱埋乱葬、坟头硬质化现象,倡导节地生态葬;严格规范丧葬用品和服务市场,营造文明健康的殡葬文化环境;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和惠民殡葬投入,不断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责任到镇到村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具体工作
(一)、加强专项整治
1.坚持“三个严禁”。严禁装棺重葬。逝者骨灰、遗骸一律进公墓(骨灰堂)安葬(放),严禁装棺重葬。倡导骨灰树葬、草坪葬、花坛葬、海(江)葬等生态安葬方式。严禁乱埋乱葬。严禁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两侧、铁路沿线、圩堤两侧、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工业园区、公园、绿化带等地安葬骨灰。严禁坟头硬质化。稳步推进现存散埋乱葬坟墓的平迁整治工作。针对不同情况可采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拆除硬质化构筑物、将骨灰迁移至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或在指定的隙地、家前屋后的非耕地平地深埋等方法处理。
2.强化“四个规范”。规范丧葬用品制售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制作、销售棺木、超大墓穴(碑、套)以及冥币等丧葬用品行为。加强对丧葬用品及殡葬服务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服务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殡葬“黑中介”欺行霸市、殡葬一条龙服务漫天要价等行为。规范殡葬服务车辆管理。坚决查处未经批准运输遗体的营运行为,加强殡葬载客车辆管理、健全服务市场进出机制、完善考核办法;规范灵车送葬仪式,杜绝扰民和妨害公共秩序。禁止乐队参与送葬。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及送葬人员沿途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的整治管理力度。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加强对宗教人员的身份甄别,依法查处假僧假道,把游僧、散道纳入相应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对冒用僧人、道士身份骗取钱财的,责令停止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规范民间剧团和乐队管理。强化民间剧团和乐队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坚决依法取缔非法经营性演出。严肃查处传播封建迷信、色情淫秽暴力等内容的演出活动和低俗表演。丧事活动中如有演出的,要到村(居)民委员会报备,并由镇(区)文化站对演出节目内容进行审核,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殡葬文化环境。
(二)、加强约束引导
1.注重群众自治。充分发挥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村民小组长、网格员作用,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明确制度章程和工作职责,对丧事办理过程中的大操大办、盲目攀比行为及时劝阻,对封建迷信活动及时制止,组织群众对身边突出的不文明问题开展道德评议,有效遏制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发挥村规民约的规范引导作用,把破除封建迷信、倡导厚养薄葬、杜绝大操大办、简化丧事流程等内容纳入其中,把遵规守约情况与评选先进、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各村(居)委会在尊重传统习俗,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制定丧事操办标准,把移风易俗制度化,引导群众压缩办事项目、简化办事流程、控制办事规模,明确负面清单,节俭适度办事。不占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不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抓好重点人群。将党员干部红白喜事操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公职人员操办红白喜事的纪律约束,发挥党员干部在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以良好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注重发挥基层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乡贤的带动作用,引导他们从自身做起,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加强红白喜事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按照文明节俭办丧事的要求参与其中,发挥正面引领作用。民间艺人须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会进行登记。
(三)、加强宣传教育
1.营造移风易俗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在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自然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针对不同人群开设专题专栏,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通过广播、宣传栏、文化墙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殡葬改革做法,倡导骨灰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树立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思想,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文明殡葬舆论氛围。
2.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宣传。深入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宣讲志愿者作用,面向群众宣传解释好殡葬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使广大群众自觉支持和参与文明殡葬改革,自觉革除丧葬陋习。加强镇村道德宣传,邀请德高望重的老党员、乡贤和红白理事会宣讲以孝养德、以俭修身的优良传统。将“讲文明、树新风”“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等方面的主题教育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有机融合,引导群众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和道德观念。每个村(社区)要组建一支民间演出队伍,结合如东当地民俗,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俗活动,排演反映移风易俗主题的文艺节目,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加强惠民服务
1.完善殡葬设施。立足满足多元需求,着眼长远发展,加紧编制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布局规划,保障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丰富和拓展非基本殡葬服务。优先规划并分批建设守灵中心、立体式骨灰存放设施以及树葬、花葬等生态安葬园区。对现有镇、村公墓(骨灰堂)开展综合整治,严禁私人经营,严禁和宗教场所建设结合。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全面提档升级,打造群众认同的园林式骨灰纪念场所,方便群众开展祭奠活动。
2.加大惠民力度。继续实行殡葬惠民政策。引导群众实行节地生态葬,提高节地生态葬补助标准。对选择骨灰撒海(江)和可降解丧葬的(无具体墓穴、不留碑牌、不占用土地的花丛葬、树葬等),每具骨灰分别补助3000元和2000元。在整治期间,原土葬的骨灰迁移可寄存到县西郊公墓骨灰堂,三年内一律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