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1926/2020-00039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扶贫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民政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8-20 | 发布日期: | 2019-08-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单人保”新政的政策解读 |
1、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精准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苏民助〔2018〕17号,以及南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精准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通民发〔2019〕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如东县实际,拟订了“单人保”新的政策。
2、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文件?
目的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完成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的扶贫任务。
3、什么是“单人保”?
农村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低保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规定的所有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上述对象按照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00%发放低保金,同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农村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低保标准 2 倍,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规定的,其家庭成员中已经享受医疗救助的大重病患者,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本县按照低保标准100%发放低保金。
4、文件中主要受益的对象是谁?
纳入“单人保”的符合条件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和家庭成员中已经享受医疗救助的大重病患者。
5、大重病患者的范围是哪些?
主要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血友病、失代偿期肝硬化、骨结核、肺结核(肺功能不全)、红斑狼疮、艾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患者,因病致偏瘫(截瘫)丧失劳动能力者。
6、“单人保”申请审批程序有哪些?
由户主、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或者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且书面声明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相关部门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群众评议、信息查询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核实通过后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