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全年民政工作目标任务,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力推进现代民政建设,全县民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一、求真务实,奋力作为,全县民政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夯实基础,做细做实,民生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一是及时提高困难群体基本保障标准。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各项救助标准,其中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和260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100元和4100元;孤儿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90元和710元;城镇“三无”老人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700元。贫困家庭危房整体改造补助提高到每户10000元,其中重点优抚对象每户12000元,局部改造每户提高到每户6000元,其中重点优抚对象每户8000元。
二是切实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坚持打造“阳光低保”不动摇,继2008年后,今年我们再次开展了城乡低保兜底核查,在全县镇村审核的基础上,7、8月,我们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对各镇(区)上报的9000多份申请材料逐份逐项进行审核,共审核通过城镇低保388户,655人,农村低保6343户,10234人;9、10月,我们将全县拟享受城乡低保对象打印分送到各镇区,各村居在主要路口、商店、公示栏等地方张贴不少于25处,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11、12月,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到各镇区随机抽取10%的拟享受农村低保对象和30%的拟享受城镇低保的对象进行县级核查,同时确保每个镇区有两个以上的村居拟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县级核查全覆盖。经过村、镇、县三级审核公示,全县城镇低保净减少345户、720人,农村低保净减少2341户、4350人。通过新一轮低保对象的全面核查,为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管理,促进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奠定了坚实基础。坚持打造幸福五保不滞缓,对2011年度五保供养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了逐镇逐户检查,确保五保政策落实不含水分,此举得到了基层群众的普遍好评。
三是继续完善各类专项救助体系。出台了《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和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通知》,健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动机制。上半年经多科室、多单位的共同努力,为离家出走的智障聋哑儿童祁贵苏找到袁庄镇的家。与财政、人社等部门会商,调整了医疗救助类型,救助封顶线。及时启动了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今年共发放物价补贴 万元。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成功促成中天集团向县慈善会认捐1000万元人民币,继续开展“夏日圆梦”慈善助学活动,40名贫困学子得到救助。
四是大力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以全国第四个“5.12”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减灾知识宣传、避灾演练等活动,提升社区民众防灾避灾技能。在全市首家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双甸镇高前村召开现场会,大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工创建工作,今年我县大豫镇丁家店村成功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长沙镇滨海村被命名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我县的典型做法在全省防灾减灾工作会议上交流。
(二)真情拥军,军地共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双拥工作不断深入。组织召开了纪念建军85周年军政座谈会,畅叙军政军民友情,共商双拥发展大计。春节和“八一”期间,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驻如部队官兵活动,增进了军政军民团结。坚持开展双拥工作“六到基层”和“四进军营”活动,有效促进了双拥工作的社会化发展,为驻军部队的全面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11月20日,市双拥工作考评组对我县2012年度双拥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考评组对我县双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是优抚工作优质高效。不断深化优抚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努力提升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今年3月,组织人力、财力对全县413名抗日老战士进行了免费体检和慰问,受到了老战士们及其亲属的高度赞誉。10月,依托县光荣院,组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县城疗养,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按照政策及时落实了2012年度新进退役老兵、老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新增优抚对象近2000人。积极筹措资金,在全市率先为全县80岁以上的高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康复器具3000多台套,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热烈欢迎和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安置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与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会商,拟定了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确保高质量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1年冬季,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541名,其中义务兵354人,一级士官119人,二级士官21人,转业士官27人。组织457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培训人数占退役军人总数的84.5%,应参训率达200%,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了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能力。创新转业士官安置办法,与县纪委、人武、人社、编办等部门联合在全市率先推行积分选岗安置改革,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工作人员对转业士官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采取初审、复审和转业士官本人确认的方式,对符合政策规定的23名转业士官(另外4名选择了自谋职业)按积分规则逐一量化积分。根据县政府批准的备选岗位和转业士官的档案积分,11月29日,23名转业士官按照积分由高到低一次性选岗成功(积分相同的,分别按服役时间长短、职务高低和任职时间长短条件确定选岗顺序)。12月6日召开了全县2012年度转业士官安置工作会议,转业士官与安置单位进行了对接,圆满完成今年的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积分选岗方式受到转业士官的一致好评。
(三)倾心服务,规范管理,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切实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规范管理。积极创建国家3A级婚姻登记等级机关,添置了无线排队叫号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机制,使登记工作更为井然有序,创建工作得到省市检查组的充分肯定。1—10月份,办理结婚登记6812对,离婚登记1072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195件,婚姻登记合格率和满意率始终保持在100%。今年10月,在省民政厅召开的全省创先争优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局婚姻登记处被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努力推动收养登记健康发展,坚持收养登记公示制度和收养办理实地调查制度,对家庭条件较差的劝其放弃收养想法,今年以来接受收养登记咨询200多对,办理收养登记108对,切实维护了被收养儿童的权益,为被收养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础。
二是切实加强殡葬服务管理。联合公安、物价等部门加强殡仪车营运的监督管理,不断优化殡仪车营运服务市场。开展了“优质服务月亲情服务周”活动,认真做好清明期间祭扫保障工作,县烈士陵园、县西郊公墓清明节期间累计接待祭扫人员70000余人次,疏导车辆6000多辆,创历年清明祭扫新高。由于保障有力,整个祭扫期间现场秩序良好,未发生伤人、火灾及车辆堵塞等现象,受到祭扫人员的高度评价,殡葬服务继续保持零投诉的良好记录。此外去年我县首推的骨灰盒“六化”销售模式,丰富销售品种,降低销售价格,让惠全县丧户的做法,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被市民政局在全市推广。组织参加了南通市第八次海葬,我县两位已故离休老干部的骨灰撒入大海,成为如东骨灰海葬的先行者。
三是切实加强福利企业监管和福彩公益事业建设。全面完成福利企业年检,上半年,组织财政、税务等部门,对2011年度全县56家福利企业进行了年检,年检合格率达98.2%,目前全县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1070人。坚持开展福利企业巡访活动,帮助福利企业化解难题,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确保残疾职工福利待遇得到有效落实。努力提升福利彩票社会影响力,开展了春节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促销,企业开业有奖销售和“福彩美环境、巧手扮生活”主题竞赛等活动,加强福彩文化建设,努力扩大福彩市场份额,1—10月份,销售福利彩票553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3.9%。今年10月,经民政部批准,成功申办“中福在线”,这将成为我县福彩销售新的增长极,有效促进福彩公益事业的发展。
四是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年检合格率达97%。截至10月底,今年共办理社会团体登记1家,变更登记90家,撤销登记17家;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8家,变更登记26家,撤销登记1家。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1382家,基本实现了结构多元、布局合理的建设目标,社会组织服务社区建设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此外,我们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如东篇成为全国示范样本,在全国推广。
(四)完善机制,点面结合,基层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
一是建立社区联创共建机制。与县组织部门联合开展了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与全县260家社区结成联创共建对子,开展帮建活动,先后改扩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56家,新增文体活动设施9处。与县文明办联合建立了“社区道德讲堂”,推动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二是全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全县260家社区,全部按照“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的管理模式,建立了新型社区的组织管理体系,切实加强了社区党组织、村(居)委员会、社区管理服务站和综治办公室的建设,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完善、服务便利、信息快捷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大力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在各镇(区)选择了两个社区作为试点社区,把长沙镇作为和谐社区建设全覆盖的试点镇,按照标准设置了社区服务用房,建立了“一站式”、网格化服务平台,并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目前我县城乡和谐社区创建达标率达到75%和65%。7月和9月,市人大、市政协分别对我县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我县和谐社区建设的创新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五)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强势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为充分发挥示范性养老机构作用,今年我县启动了敬老院撤并计划,全县各镇区积极响应,大力组织实施,累计改造新增床位近1000张。投资5000万元的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可新增床位330张。积极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与财政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民办养老机构、城市小型托老所、农村关爱老年之家的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充分调动了社区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全县现有养老服务机构263家,较好的满足了老年人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通过以点带面,以奖代补等方式,大力推进全县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对验收合格的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二是不断健全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建立了政府养老补贴机制,在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所在辖区内,推行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向纳入服务的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城镇“三无”老人,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服务费,得到了老人们及其亲属的欢迎。出台了全民惠民殡葬政策,将惠民殡葬扩大到全体居民。
三是成功开展长寿之乡命名一周年庆祝活动。今年10 月成功举办了首届全县“五十佳”(十佳健康百岁寿星、十佳孝亲敬老模范、十佳老有所为人物、十佳助老服务明星、十佳养老服务机构)评选和“长寿如东”老年书画展,联合媒体对先进典型进行了广泛宣传,一批在平凡岗位上为老服务的普通职工、长期敬老助老爱老的先进人物等走进人们的视野,走向公众舞台,进一步弘扬了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有效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和老龄事业的和谐发展。
(六)优化作风,争优争先,民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以争先创优为目标,以民政服务品牌创建为载体,着力加强民政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殡葬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组织召开了系统动员会,民主评议监督座谈会,统一思想认识,征求建设意见,深入查找不足,切实加强整改,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成效,其经验做法在全市推进会上进行了交流,我县掘港殡仪馆被评为2011-2012年度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二是积极开展民政服务品牌创建。认真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依托县扶海大讲堂民政分堂开展专题讲座,依靠系统资源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升系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三解三促”活动为契机,坚持开展民政干部基层走访活动,不断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全力打造“亲情民政”服务品牌。在今年9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民政会议上,我县荣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三是切实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流程,及时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和网络舆情,深入开展“四项排查”,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困、我有所帮。今年以来,民政服务对象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群访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团结。
四是不断加强民政文化建设。高度重视民政宣传工作,今年已有60多篇文章被国家、省、市级媒体录用。认真办好《如东民政》,今年已印发10期,刊登信息200余条,文章30多篇,约20多万字。截至10月底,第一时间在中国如东民政网上发布信息440多条,图片50余幅。据统计,我们的稿件报送和录用量分别位列全市民政系统各县市区的第一位和全县机关各部门的第二位,优异的成绩有效扩大了如东民政的影响,提升了如东民政的形象。
二、把握机遇,开拓创新,推动民政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的承启之年、关键之年,做好2013年民政工作意义特别重大。2012年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把关注民生问题放在了重要位置,突出了“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全国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的会议主题。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民政会议,指明了全省民政事业的发展方向,对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
2013年我县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部、省民政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全面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健全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持续提升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大力增强民政公共服务能力,更加注重老龄事业发展,更加注重基层民政基础建设,更加注重民政队伍建设、更加注重民政工作创先争优,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为此,将积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彰显职能,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是进一步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倍增行动,严格落实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升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稳步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大力推进城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国家、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增强全社会应对灾害的能力。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各镇区敬老院撤并和新、扩建工程,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城乡全覆盖,加大患重病儿童救助力度,不断提升特殊群体的保障能力。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全民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加慈善资金总量,增强慈善救助能力。关注困难留守老人、留守儿童、贫困单亲家庭等群体的生活,推动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发展基层民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加快社区公共服务建设,不断完善社区社会管理服务机制,“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覆盖率达80%以上。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类型的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增强其服务功能,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尽快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的社区管理服务新模式。
三是进一步加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大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和“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努力实现“双拥模范县”四连贯。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逐步提高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扎实做好2012年度冬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确保培训率和安置率达100%。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四是进一步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满意的服务。深化殡葬改革,积极倡导绿色、生态、文明殡葬,全面落实全民惠民殡葬,全部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不断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二)创新举措,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创新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在加大才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拓宽筹资渠道,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规费减免等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
二是创新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社区平台工程、养老服务工程、福利事务工程、优抚安置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和民政信息工程等六项民政实事工程,到2013年底,全县养老床位数达每千名老年人25张以上;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及功能达标率在85%以上;改建县救助管理站,提高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水平;高质量完成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高标准加强规范化管理,逐步将我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省内一流的示范中心。
(三)夯实基础,切实加强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完善镇区民政机构,规范机构设置,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根据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镇区,民政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区,民政管理人员不少于4名的规定,联合相关部门和镇区,采取调剂和政府购买岗位等方式,选强配齐镇区民政办工作人员。
二是不断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资源,立足社区,建设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管理系统。联合相关部门,逐步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提高社会救助的科学化水平。
三是不断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民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全县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在更高水平上推进现代民政建设,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