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2-06-1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如东县民政局
(2012年6月15日)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科学规划、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民政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一、注重实效,抓出成效,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及时提高困难群体基本保障标准。认真落实自然增长机制,县政府及时调整今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城镇“三无”老人保障标准(东政发[2012]30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20元/月.人、260元/月.人,并明确规定,以镇(区)为单位人均月补差水平不得低于保障标准的50%,从7月份开始提标;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5100元/年.人、4100元/年.人,从1月份开始提标;孤儿基本生活费集中、分散标准分别提高到1190元/月.人、710元/月.人,从7月份开始提标;在全市县(市)中率先建立城镇“三无”老人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率先将城镇“三无”老人单列为一类保障对象,今年的保障标准为10700元/年.人,从7月份开始享受。
   二是继续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坚持打造“阳光低保”不松懈,根据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过程中所反映的共性问题,5月中旬与财政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下一阶段城乡低保提标补差以及规范化管理“回头看”工作进行了部署,进一步明确审核、审批程序,上下联动,严堵漏洞。目前,各镇(区)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拟申报对象及原保障对象“回头看”初审工作;坚持打造“幸福五保”不滞缓,对2011年度各镇(区)五保供养经费落实情况,逐镇进行检查,通过“一看一查一问”了解五保供养质量,即看伙食标准是否达标、查统筹经费是否挪用、问五保对象是否满意,确保五保政策落实不含水份。同时,对全县在册五保对象进行普查,我局社救科同志花了两个月时间,走遍了全县14个镇,逐人进行核查,要求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一折通”存折到指定地点集中核查,检查“人、证、卡”是否相符,凡行动不便的,我局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核查。此次普查行动中,已及时注销82名死亡对象,通过进一步的规范化管理,不仅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更是赢得了基层干群的充分认可。另外,今年我县根据省政府要求,及时建立城镇“三无”老人保障制度,将82名符合条件的老人从城镇低保中剥离出来,享受城镇“三无”老人保障待遇,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三是继续完善各类专项救助体系。为切实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今年初,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和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通知》,健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动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组织了三次拉网式排查,未发现一例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及时与人社、卫生、财政部门进行会商,根据省里要求和群众建议,对医疗救助类型、救助封顶线进行了调整,修改意见已报县政府;及时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按照省里统一要求、标准及时发放物价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慈善捐款,6月份成功举办“中天科技进入光通信20周年、上市10周年”慈善捐款仪式,中天集团一次向县慈善会认捐1000万元人民币,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进一步提升社会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
   四是着力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以全国第四个“5?12”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地震、人防、卫生、水务、住建、消防等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县城碧霞社区开展减灾知识宣传以及避灾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了防灾避灾的技能;积极推进“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各镇(区)民政办负责人在双甸镇高前村召开现场会,学习借鉴高前村创建成果,先后接待兄弟县市5批68人次参观我市第一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我县在年初召开的全省防灾减灾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创新举措,求真务实,努力推进减灾救灾体系建议》大会发言,全省表态发言的单位仅3家。
   二、克难求进、大力推进,社会福利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强势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为了充分发挥敬老院示范性养老机构作用,县政府年初提出全县敬老院撤并计划,并预算专项资金用于敬老院改造,目前有栟茶、苴镇、袁庄、掘港、马塘等5镇已开始施工,改造新增床位800张;投资5000万元,占地80亩的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已于今年5月份正式破土动工,该项目设计床位达330张,严格按照《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筑风格具有生态型、宜居型、低碳型等特点,确保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二是扎实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今年初,我们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召开村居干部座谈会,结合我县实际,确定通过以点代面,典型引路的方式,推进全县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要求各镇在原有的基础上建设3家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不搞花架子,不挂空牌子,要切实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对验收合格的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奖代补。目前,各镇都在抓紧实施,我局坚持每周进行巡查督促,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真正取得实效。
   三是探索推进政府养老补贴机制。在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所在辖区内试行推进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首批纳入服务的老人为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城镇“三无”老人、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服务劵。
   四是积极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的积极性。我们与财政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对民办养老机构、城市小型托老所、农村“关爱老年之家”的建设标准、补助标准等都作了明确的说明,目前已申报24家。
   五是有力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已将今年尊老金提标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保在今年重阳节前发放到位;在去年覆盖困难群体的适度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基础上,今年我们已将惠民殡葬政策扩大到全体居民的方案报送给县政府,目前已列入本月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实加强福利企业监管,今年我们联合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组织开展了福利企业年检工作。注销了8家已不具备条件的福利企业;加大彩票销售力度,春节期间,积极组织即开型彩票户外销售活动,并达到了预期的销售业绩。同时,我们通过加大彩票公益性宣传力度、增强中心站的辐射作用、制定站点奖惩办法、邀请专家授课等措施,提高彩票销售总量。
   三、倾注真情、满腔热情,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精心实施“关爱工程”。今年3月份,我们对全县413名抗日老战士进行了免费体检和慰问,县委、县政府在县中医院举行了隆重的启动仪式,医务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为老战士们提供了细致、周到、贴心的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战士,我们带着医护人员、志愿者登门送检慰问,此次行动得到了老战士们及其家属的高度好评,再次提升了政府为民形象;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烈士子女申请生活补助政策,切实做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审核材料,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错”,目前已有680名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1280名烈士子女审批通过;继续推进“慰烈工程”,对行动滞缓的乡镇,逐镇进行督查、指导,目前已完成80%项目任务。
   二是认真落实“安置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新颁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与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会商、拟定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实施办法,确保高质量完成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工作安置;认真做好2011年度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工作,目前已接收468人,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396人。为了提高培训绩效,5月下旬我们与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对培训学校、受训学员进行培训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补助培训经费。
   创新开展双拥共建工作,春节期间双拥成员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了“送文化、送慰问、送医疗”进军营活动,丰富部队官兵物质和精神生活,同时组织青少年开展“军营一日”活动,赴消防中队、边防哨所体验军旅生活,增进了军地友谊。
   四、立足现实、高效务实,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优质开展婚姻、收养登记。以争创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为目标,以“人文化、规范化、标准化”为要求,重新修订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流程》,切实做到服务“零误差”,1-5月份我县办理婚姻登记3526对,离婚登记490对,补办结婚证210对,免费出具婚姻状况证明886份,登记合格率为100%。婚姻纠纷调解成效更明显,至目前成功调解婚姻纠纷32件,促进了家庭、社会和谐;继续依法规范收养登记,创新收养登记辅助调查方式,将收养登记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上半年办理收养登记59例。
   二是继续规范殡葬管理。联合公安、物价等部门继续加强对殡仪车营运管理监管,坚持每月例会制度,教育、引导殡仪车驾驶员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殡葬单位深入开展“亲情服务、优质服务”活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清明期间,西郊公墓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接待祭扫人员7万多人次,安排车辆停放6000多辆次,确保了文明祭扫、安全祭扫。
   三是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并重的方针,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组织开展了助医、助困、技术咨询等便民活动,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认真做好政区大典编撰工作,我县编写的《中国政区大典》如东词条被推荐为全国编撰样本。
   五、完善机制、创新体制,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在社区社会管理创新中,我们坚持“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行”的原则,努力探索社区服务管理创新路子,扩大社区服务管理的新成效。今年,我们将长沙镇定为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单位,5月份组织长沙镇党政班子成员、组织、政法等部门负责人、民政办全体人员赴镇江市四牌楼街道参观学习社区“网格化”管理先进经验。目前,长沙镇11个村(居)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紧锣密鼓地进行创建工作,县政府拟于6月底在长沙镇召开社区“网格化”管理现场观摩推进会。
   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风效能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把“三争三实”、“三解三促”活动与民政工作规范化、社会化、标准化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了“民政服务基层行”、民政服务品牌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系统资源,创新开展了“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情景党课,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淡泊名利、廉洁奉公的公仆情怀,深入开展了“树婚姻登记人本服务新形象、纠殡仪服务不正之风”,“树民政干部勤廉为民新形象、纠惠民政策落实不公正”的“两树两纠”活动,努力使人民群众受益最大化、社会支持民政工作最大化、创先争优效果最大化。以“510”思廉日为契机,召开民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过演讲、观看廉政教育片,签订廉政责任书等形式,打牢反腐防线,提高民政干部廉洁奉献的党性。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仍然有许多不足,一些工作规范化要求不严,标准化程度不高,社会化路子还不宽,社会管理创新能力还不强,社区服务与管理仍需加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咬定年初目标不放松,坚定信心,踏实务真,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一是继续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大督查力度,严把审批关,杜绝“高标低补”的现象,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实际补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加大救助实效,重新修订《如东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加大对特殊困难残疾人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积极推进县级救助管理平台建设,确保年底前,硬件改造全部到位;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提请县政府出台针对低保边缘户、低收入群体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效能。
   二是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市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请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重点加快推进敬老院改造升级,全面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示范性养老机构的作用;围绕年初目标,务实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切实为老年人提供送上门的居家服务和送出家门的社区服务;全力以赴推进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确保年底前土建竣工;继续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确保完成“关爱老年之家”、“城市小型托老所”建设任务;认真落实尊老金制度,及时提高尊老金标准;适时扩大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养老服务对象范围,探索建立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认真组织好“敬老月”活动,开展好5个“十佳”评选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风尚。
   三是继续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如东县创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以长沙镇社区“网格化”建设为样本,在全县有序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提高社区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是继续推进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建设。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类补助及时到位;继续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住房等保障政策;继续扎实推进“慰烈工程”,确保年底前100%完成迁、修任务;根据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提请县政府出台关于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实施办法,确保实现“和谐”安置;继续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参训率达100%,就业率达95%以上;充分发挥双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切实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双拥共建活动。
   五是继续推进专项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继续深化殡葬政策,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力度,通过建立惠民殡葬、骨灰生态处理补贴政策,引导广大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推行“绿色殡葬”,杜绝二次装棺土葬、乱埋乱葬现象;继续加强殡葬单位内部规范化管理,创新服务手段,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矛盾调处机制,进一步提升婚姻整体服务水平;继续规范收养登记,探索建立收养家庭评估机制,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六是继续推进民政队伍建设。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及兄弟部门的支持,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配齐、配强民政队伍;以“亲情民政”服务品牌为抓手,进一步深入改进作风,注重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实施目标管理,严格奖惩措施,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整体促进民政队伍素质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