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谋划
来源: 如东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09:48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养老服务质量再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再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再提升“三大提升行动”为抓手,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认真谋划,紧密部署,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惠民生,解难急,兜底保障展现积极作为

一是救助标准稳步提升。低保、农村特困、城镇特困、散养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780元、1040元、1885元、2200元。全年预测发放低保保障金463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经费577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1760万元、困境儿童保障金994万元。1月份向低保、特困、孤儿等10882名在册对象,下拨节日慰问资金217.64万元;10月份向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五类群体11052人发放价格补贴71.84万元。

二是救助政策不断完善。会同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委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定期社会救助补助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了部门之间数据信息常态化、制度化共享比对机制。制定《关于民政领域信息共享,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数据内部共享流程。出台《关于强化社会救助保障核查审核报审工作的通知》,从强化入户核查、强化复核比对、强化材料把关、严格责任追究四个方面规范救助审核工作。出台《如东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工作暂行补充规定》,解决了低保拓围政策落地落实难题。出台《如东县特困人员身份认定工作试行办法》对特困人员身份认定中的“三无”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慈善功能日益放大。常态化推进慈善募捐工作,在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介绍推介“民善康”慈善项目。今年以来,累计募集慈善资金4404万元,同比增加0.36%。年初,动员全年47万余人,参与2022年度“民善康”项目,参与率达53.07%。1-9月实施慈善救助60223人次,发放慈善资金2953.9万元,其中,“民善康”项目2326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982.76万元。

四是专项排查序时推进。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梳理在保对象26717人,入户核查26717人,入户核查率100%。梳理未纳入保障但可能存在特殊困难和风险的10类对象381户,入户核查476人。两类对象入户核查率100.35%,位居全市前列。开展专项排查“回头看”和工作督导,结合此次专项行动研究出台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推进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工作走深走实。

五是专项治理重点突出。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排查,全面排查民政政策落实情况,对发放对象、金额标准、核查注销流程等进行再核查,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救助资金等问题,确保为民资金精准发放。今年3月,省审计厅下发了《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涉及我县问题有8人,共涉及资金8.862万元,截至目前涉及资金已全部追回。

(二)抓改革、补短板,“一老一小”持续提质增效

一是推动养老机构升级改造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敬老院已完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改造,交由上海九如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2022年,开展全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目前已有13家养老机构参加等级评定工作。

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委托如东县实用技术学校开展护理员技能培训,已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433人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助力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针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面积不足、设施不齐、服务片面等问题进行提档升级,以镇(区、街道)为单位,将辖区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招标由第三方社会组织或专业公司管理运行,长沙镇、掘港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分别由上海九如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与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专业运营。同时为特殊困难群体排查整治工作中确认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工作,预计改造46户,目前正在施工中。

是推进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为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推动全县儿童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多次沟通协调,将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调整挂牌并明确工作职责。新建1家符合省定标准要求的镇级未保工作站(关爱之家),并对原有的关爱之家提档升级,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拓宽服务内涵。

(三)抓联动、筑根基,多元共治激发更多活力

一是开展社区治理提升年活动。以“微自治”“微服务”“微组织”“微典型”为主要内容,推进社区“四微治”,注意落细落小,从细微处着手,打造如东特色的社区“微治理”模式,重点在社会组织融入社区服务方面,促进社区治理与社会组织的有机融合,有效激发基层民主自治活力,全面提升社区“微治理”水平。

二是加强典型示范引领。开展“一村一品”创建,2022年全县培育10个社区治理品牌,2022年4月曹埠镇上漫社区入选省级社区治理示范点建设单位。打造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双十佳”特色品牌,以评促创,示范带动。联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南通最美社区工作者评选,全县13名社区工作者受到南通市委组织部和南通市民政局表彰。

三是强化社区阵地建设。全县4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被列为省级民生实事项目,分别为栟茶镇兴凌村、岔河镇金桥村、袁庄镇小康村改建党群服务中心,新店镇新联村新建党群服务中心,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联合县财政局对全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情况进行检查,全年发放社区建设奖补奖金85万元。

(四)重培育、强监管,社会组织发挥协同作用

全县现有注册登记社会组织381家(社会团体237家、民非143家、基金会1家),备案登记社区社会组织1680家,全年新增社会团体4家,民非1家。一方面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回头看”行动,结合双随机抽查、年检检查、财务审计抽查等日常检查,排查社会组织400多家,实地抽查15家,完成2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处罚及352家社会组织的注销工作。另一方面组织社会组织进社区服务。积极发挥好“牵线搭桥”作用,促进社会组织融入社区,更好地为社区群众提供服务。结合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和“邻里守望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承接、项目运作、整体联动”的工作思路,开展社会组织十佳品牌评比活动。

(五)提效能、办实事,专项事务彰显为民宗旨

一是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公益、节地、生态”为原则,鼓励和引导群众开展节地生态葬。狠抓殡葬设施建设,把骨灰堂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洋口镇易俗堂和大豫镇东安闸村海盐骨灰堂2个省级殡葬民生实事项目;联合县财政局对全县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提档升级情况进行检查,全年发放奖补奖金100万元。

二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已办理结婚登记2419对,离婚登记697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利用2月14日、乞巧节等登记高峰日,组织开展“倡导喜事新办、推进婚俗改革”、“弘扬传统美德、引领文明新风”主题宣传活动。

三是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加强全国公共地名系统地名数据审核修改、南通市公共地名(如东)地址库完善,编印《如东地名录》和国典、省典涉及如东词条编写材料。对全县“村改居”情况进行摸排,调整增设城中街道桃园、三民两个居委会,对4个居民小区和43条道路进行了命名。对经济开发区“丽景湾”不规范地名挂牌进行整治。

四是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今年以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人(站内救助9人,站外救助10人),其中疑似智障患者8人,行动困难病人1人、帮助购票自行返乡3人、4人家属到站接领,站内救助人数逐年下降,救助工作安全零事故。在“寒冬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专项活动期间,出动车辆70余次,人员210余人次,发放棉衣3套、棉鞋3双、保暖内衣3套、食品11份。

五是推动福彩销售稳步前进。福彩销售在管理和服务上下功夫,积极谋划,实现了福彩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1-9月份完成销售3635.87万元,超去年同期561.32万元。预计全年完成销售4820万元。

(六)严措施、补漏洞,底线工作交出过硬答卷

一是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抓好养老服务、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彩票销售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实现民政服务机构督查督导全覆盖。有序发动全体党员下沉至镇村、高速路口、隔离点,开展社区防控、疫情筛查、关爱帮扶等志愿服务,把履职担当写在战“疫”一线。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全县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采取简化审批工作流程、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强化被隔离家庭救助、助力养老机构纾困等多种举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如履薄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安全生产自查204次,发现安全隐患100个,已全部完成闭环整改。对40家民政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性自建房专项排查,共排查房屋177幢,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34家养老服务机构全部完成“瓶改电”工程,微型消防站覆盖率达100%,志愿消防队建成率达100%。

三是全力以赴抓好信访维稳工作。成立春节、冬奥会和全国“两会”、二十大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应对,提前处置。修订完善《如东县民政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性不稳定事件。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领导干部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有情况及时上报,确保重要时间节点不发生事故。

二、当前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公共服务设施需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相对滞后,部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尚未达到省市标准,养老服务设施、儿童关爱保护阵地、殡葬服务设施等还有一定缺口。

二是养老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全县40个社区和205个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中,仅有4个镇区70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运行,服务内容及设施配备需进一步完善,一定程度上存在供需矛盾。部分老旧社区养老用房配套力度有待增强。

三是社会救助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主要实行物质救助,方式较为单一,无法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一老一小”等特困群体关爱项目的覆盖面和内容还需拓展和提升,多元参与机制还需健全完善。基层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尚未真正实现全覆盖,服务资源还需向基层下沉。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如东县民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完善提升党建引领、社会救助、“一老一小”服务、基层治理、殡葬服务、专项服务和安全防范体系,开创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完善提升强基固本的党建引领体系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主题宣讲、专题研讨、心得交流和比武竞赛等形式,使党的二十大深入人心、凝聚力量。强化对党忠诚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抓好品牌创建。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积极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和“书记项目”实施力度,力争创成有影响的民政党建名牌和示范项目。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科学制定年度干部培养方案,从严管理,大胆使用,加强高素质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民政服务水平。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发挥党的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功能,抓好民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切实防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履职不到位、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完善提升保障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建立全动态“精准救助”机制。常态化、标准化开展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定期监管工作和民政救助补助信息数据内部共享工作,健全信息共享制度体系,夯实精准救助基础。制定财政记账数据、民政发放数据以及救助系统数据三方比对报告制度,以此验证救助工作的精准性。及时运用死亡人口信息向镇区发出在保对象清退预警,预防过期“错保”。

 二是建立全链条“主动发现”机制。以247个村居为主阵地,将救助政策和申请流程汇编成册,确保群众随手可取,畅通救助服务咨询电话,实时接受困难群众政策、业务咨询,确保群众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加强对重点困境儿童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和监护人无力监护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家庭)排查力度,主动查找可能“漏保”家庭,叠加给予低保、低边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帮扶待遇。

三是建立全方位“兜底保障”机制。完善举报发现奖励制度,对发现的“漏保”和举报的“骗保”线索,一经查实,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制定如东县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费用抵扣办法,破解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瓶颈。进一步完善我县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细化临时救助中大病重病对象纳入医疗救助协办流程,提高医疗救助协办工作经费补助额度,让医疗救助政策惠及更多低收入边缘群体。制定“两无”低收入对象(有收入来源但无劳动能力、无赡养义务人,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2倍之间)、特殊低保对象(赡养义务人无能力履行照护义务的)和低保边缘户入住公办养老院审批制度和经费保障政策,实现集中供养对象再扩面。研究探索镇(区、街道)社工站和慈善分会融合发展,助力“民善康”慈善医疗互助品牌更亮更响。研究建立富裕失独家庭和困境儿童“大手牵小手”互爱互助制度。

(三)完善提升多元参与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

是夯实基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失能(失智)特困供养机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智慧平台)、镇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进一步强链、补链,力争在2023年底,建成丰利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失能(失智)特困供养机构)、苴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智慧养老升级扩面,加强如东县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功能升级,融合提升养老服务平台、民政数据库、安全监控网、智能指挥中心等功能。

二是关注重点,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动有条件的镇(区、街道)开展“爱心食堂”助餐项目,推广“霜桥晚晴”志愿服务项目,在全县范围内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探索设置家庭照护床位,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及家庭设置家庭照护床位,探索将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及长期照护保险等政策的衔接融通,让居家老年人享受更专业、更规范的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人员技能。

是政策引导,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统筹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协调发展,秉承“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挖掘潜力”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补助力度,提高从业人员补助标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逐步形成供需两旺的局面。

构建网络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密切关注重点空巢独居老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通过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等多种途径,形成链接家庭、学校、社会的关爱保护网。加强县、镇、村未成年保护中心(站、点)建设,确保儿童关爱保护有阵地。

(四)完善提升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是加强部门配合,强化一个核心。加强党建引领,明确社区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推进“两网融合”,贯彻落实市委“红网格 通通建”部署要求;配合县委政法委做好网格化管理;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二是加强服务融合,健全两个阵地。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借助县政协“有事好商量”平台,深化村(居)民自治工作,开展社区“四微治”。“微自治”实现大家事、大家议,群众事、群众诀,公众事、公众评;“微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满足他们多元化的需求;“微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吸引社会组织入驻社区;“微典型”评出全县十佳社区治理特色项目和十佳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双十佳”,以评促创,典型引领,示范带动。

三是加强资源整合,联动多方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力度,引进和培育各类社区社会组织,通过政策支持和资源下沉,有效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带动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增强群众主体意识。进一步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等多方力量,大力开展各类便民服务活动,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五)完善提升亲民惠民的殡葬服务体系

一是坚持常态治理,进一步推动“绿色殡葬”。扩大惠民殡葬补贴范围,鼓励和引导群众开展节地生态葬。推广树葬、花坛葬和骨灰立体安葬。针对近年来殡葬管理中暴露的问题,将联合相关部门立足现状、加强协调。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依法查处制作、销售棺木、超标准墓穴(碑、套)、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经营行为,取缔沿街设摊点销售冥币、墓穴(碑、套)等行为。加强装棺重葬和硬质坟整治,要求各镇(区、街道)成立专项整治组,依法查处装棺重葬、县乡以上道路可视范围的硬质坟,引导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葬,注意充分发动群众,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二是坚持为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惠民殡葬”。以惠民、便民为导向,大力推进岔河殡仪馆和西郊公墓扩建改造。全县公墓(骨灰堂)按照南通市“八有”标准进行建设和提档升级,分批实施,明年重点关注城中街道和长沙镇两个镇级骨灰堂建设。加强与财政等部门协调,争取把殡仪车费用纳入惠民殡葬范畴,完善殡葬费用结算体制,推动实行殡仪馆与财政部门直接结算方式,提高殡葬规范管理水平。

三是坚持成风化人,进一步推动“文明殡葬”。配合抓好全县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细化红白事操办规程,把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缩小治丧规模,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殡葬管理服务中的作用。推广“三天办结、随礼不超过200元”的做法,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树立文明办丧社会新风尚。推广骨灰“深埋”,逝者火化后,可在家前屋后或指定隙地,将骨灰深埋1.5米以下,不留坟头,栽种小树或竖立小碑(墓碑高度不超过60厘米,宽度不超过40厘米)适当做记号,不影响耕作和土地利用。

(六)完善提升温情暖心的专项服务体系

一是抓好乡镇地名规划编制做好全县标准化地址库建设。继续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与相邻的海安、如皋、通州等地开展互访、联检活动,确保界线界桩完好率100%。推进历史地名保护工作,确保地名管理规范有序。

二是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强化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文明礼仪规范,努力实现婚姻登记服务便民最大化,服务质量最优化,确保登记合格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是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针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复杂性,补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短板弱项,不断织密流浪乞讨与易走失人员救助关爱网络,落实落细救助政策,及时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送去温暖。

(七)完善提升温情暖心的安全防范体系

一是安全生产突出走深走实。持续排查安全隐患,完善民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安全教育,及时调整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本质安全。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让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中来。

二是疫情防控突出常态长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人人同防”“人物同防”“内外同防”,既做到有效防控,又避免层层加码,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安全。

三是信访维稳突出重点攻坚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公众号、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监管。以“为民爱民”之心做好信访工作,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持续化解信访矛盾,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