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公告(2023第5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如豫苑地名已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通过,并报送县民政局备案,黄河路、上河路、清河路、岸街、正街已经如东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现予公告。
如东县民政局(如东县地名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如豫苑地名已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通过,并报送县民政局备案,黄河路、上河路、清河路、岸街、正街已经如东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现予公告。
如东县民政局(如东县地名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