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如东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工作暂行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本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和《关于全省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苏民发〔2022〕6号)要求,我局会同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拟定了《如东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工作暂行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关心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热心人士,于7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是书面送至我局社会救助科203办公室(青园南路56号);
二是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邮箱:14848293140@qq.com,传真:0513-84162758。
联系人:王健,联系方式:0513-84188398,18051321012。
附件:1.《如东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工作暂行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2.《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
如东县民政局
2022年7月18日
附件1:《如东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工作暂行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