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926/2020-00020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    批复
发布机构: 如东县民政局 文号: 东民〔2020〕21号
成文日期: 2020-04-17 发布日期: 2020-04-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如东县蓝天职业培训学校成立登记的批复
关于如东县蓝天职业培训学校成立登记的批复
来源: 如东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11 11: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县蓝天职业培训学校举办人:

你关于如东县蓝天职业培训学校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准予注册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蓝天职业培训学校注册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单位章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你单位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你单位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等,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如东县民政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