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918/2020-00159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文号: 东教体安〔2020〕50号
成文日期: 2020-09-11 发布日期: 2020-09-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如东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东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0-09-18 11:10 累计次数: 字体:[ ]

镇教育联络组,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局机关各科室(部门):

现将《如东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11日

如东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火灾防控理念,确保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效果落实,县局决定在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从即日起至11月底,集中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聚焦重点目标任务、实施集中攻坚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扣“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目标,即确保系统内消防弱项摸查见底,确保重点环节消防建设取得突破进展,确保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学校消防治理“如东办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成效,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全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重大事项,按照局挂钩指导联系分工对各镇和学校进行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稳定科,负责全面协调全县各学校开展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依托局领导挂钩联系指导基层学校制度,针对各学校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情况,适时启动消防安全集中约谈,督促各学校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和应急处置网络,落实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解,保障消防管理投入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照《学校消防安全排查重点》(附件一)开展专项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对单销账”,实行“清零管理”,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高压态势。要加强高层建筑、学生宿舍、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食堂、礼堂等重点领域的管控力度,对历史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正视问题不回避、立足现状抓整改,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实行挂图作战、内联外引,抢抓序时推进整改。

(三)全面推动重点消防单位达标建设。认真落实《全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试行)》要求,逐项核查、逐一评估,以点带面打造样板,完善各类场所消防设施配备,配齐警示标识,在学校推广建设微型消防站和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推进列入消防重点单位的学校持续达标贯标。

(四)全面加强消防教育培训。配合消防部门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学校”,结合新学期开展“开学第一课”,各学校要主动邀请驻地公安、消防人员进校开展消防专题授课。开展“儿童作文绘画评比”“万名学生做消防作业”行动。加强教育实践基地消防馆建设,在学生军训、社会实践活动中引入消防内容。加强“打铁趁热”式火灾案例警示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发生后立即组织面向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

四、时间安排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9月15日前)。

各镇教育联络组、县直学校要召开会议部署,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积极营造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阶段(2020年9月16日至10月20日)。各镇教育联络组和各县直学校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建立清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逐项研究。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拿出具体办法,明确整改标准、时限和责任人。县教体局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

县教体局将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学校(幼儿园)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实施重点整治。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对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镇教育联络组和各县直学校要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实施方案、有标准要求、有检查记录,决不允许搞形式、走过场。

二要排查整改到位。各镇教育联络组和各县直学校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将所有隐患登记造册,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一抓到底。

三要明确工作责任。各镇教育联络组和各县直学校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参加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逐级明确安全责任。凡因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附件:学校消防安全排查重点

附件

学校消防安全排查重点

1.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施。

2.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按标准设置并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现象。

4.是否按照规范设置消防灭火器或消防栓及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5.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有私接乱拉临时线路,是否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是否违规使用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是否存在使用液化气罐现象,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6.学生宿舍、厨房、食堂、图书室、实验室、变配电室、会议室、多功能厅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7.电动车规范停放。禁止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骑行电动车,教职工电动车不得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停放、充电,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作为电动车停放场所和符合安全条件的集中充电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