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东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7-06 10:41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如东县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48号)(以下简称《方案》),就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有关事项,为您作政策解读:

一、总体目标

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学生发展为宗旨,缩小全县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到2023年,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达到或超过教育部规定指标,实现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2023年底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验收。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

2.《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

3.《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

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61号)

5.《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2.政策倾斜,帮薄扶弱。

3.注重内涵,办出特色。

4.全面提高,协调发展。

四、主要存在问题所涉及指标

1.县域内所有小学和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国标5、省标5)。

2.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国标8、省标10)。省定标准明确为小学1-2万人/校,初中2-4万人/校。

3.县域内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国标10、省标11)。

4.县域内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国标11、省标12)。

5.县域内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国标12、省标13)。

6.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国标15、省标17)。

7.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9%以上(国标23、省标25)。

另外,按照省“创建指标9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的要求,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应该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监测要求,应当配舞蹈室、阅览室、劳技室等专用教室。

五、工作举措

1.完善教育布局规划,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

优化教育布局规划,增加县城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大规模大班额问题。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升级音乐、美术等专用教室,加强学校特色装备建设,逐步缩小校际之间差距,全面消除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薄弱环节,实现县域内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及校际差异系数达到规定要求。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确保省、市、县、校四级教育网络高速互联,所有中小学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大智慧校园建设力度,打造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建设一批具有如东教育特色的精品资源。按要求装备多媒体教室,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以教育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育人质量整体提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学生核心素养培育”融入课堂教学、课程实施、校园文化、学校管理各个环节,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题教育质量。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每年举办运动会、校园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等活动,构建以艺术教育为主体的美育课程体系,加强“一校一品”特色建设。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开齐上足教好国家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多样化发展需要,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个性发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创建“南通市新优质学校”。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放大优质资源辐射作用。

加强师德建设,不断完善师德监督考评制度,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提升教师业务能力,积极探索教师培训新模式,确保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培训任务完成率10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100%。实施乡村学校校长、教师“领雁工程”和“助力工程”,建好县级乡村学校骨干教师培育站,提高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活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鼓励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按规定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集中岗位设置,集中人事管理,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校长、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体艺(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全面达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4.始终凸显公益普惠,健全教育发展保障体系。

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确保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我县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特殊教育学校(含各融合教育中心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规范招生和编班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规定,实行均衡分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优质高中按照70%的比例分配招生名额,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关注随迁子女关爱留守儿童,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全部与当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加强留守儿童等学生的教育管理,确保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和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超过国家标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全长效管理制度化。保障学生身体健康,防范和治理校园欺凌现象。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委编办、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目标责任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实行目标管理。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科学指导和公正评估创建工作,评估结果作为各成员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行动部署,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努力凝聚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