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 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04 18:1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领全县中小学生在“双减”背景下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依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通教基函〔2023〕29号),现就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做好全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出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和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增进学生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激发学生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热爱之情,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

二、基本原则

1.教育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精心设计研学路线和研学课程,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2.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凸显家乡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社会大环境中拓宽视野、亲近自然、丰富知识,得到实践锻炼。

3.安全性原则。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学生安全防范技能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的安全。

4.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活动不得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创收,不得搭车收费。对家庭困难学生、残障学生要减免费用。

5.自愿性原则。研学活动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学校要将研学旅行活动的具体安排向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并发放《告家长书》,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

6.主体性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基本原则落实学校主体责任。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对属地学校组织研学旅行负监管主体责任。

三、工作要求

1.纳入学校计划。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要加强对属地学校研学旅行的指导。各中小学要把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纳入“双减”课后服务内容,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校外研学旅行与校内教育教学的有机融合,将研学旅行活动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家安全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国情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生涯规划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家乡美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育人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红色印记、人文历史、民俗工艺、科学普及、生态环保、生命健康、文明礼仪、安全技能、创客实验、志愿服务、法治宣传、职业体验等多种类型的互动项目和体验课程。建议相应学段每学年每次研学旅行安排的时间:小学四至六年级期间安排2-3天,初中一至二年级期间安排3-4天,高中一至二年级期间安排4-5天。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

2.科学规划线路。学校要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学校在市内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倡导首选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和市文明办联合认定的全市首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名单见附件),以及县内的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学校在市外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应遴选国家有关部门授牌的营地(基地)承办。学校对研学课程的设计和研学路线的规划要力求凸显“大思政”和五育融合理念,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严格出省研学的审批。

3.筑牢安全底线。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的原则,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如东县学校集体外出活动用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东教体〔2021〕19号)要求,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工作,选用具有营运资质的车辆,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4.强化督查评价。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逐步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5.规范组织管理。学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要列入“三重一大”议程,程序公开透明。活动可以自行开展,也可以委托资质齐全、实力雄厚、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企业或机构开展。各地各校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对应由学生或家长承担的部分,必须严格遵循公益性原则。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各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方案要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批准,其中,研学课程内容由教育科审核,研学安全管控措施由安全稳定科室审核。严禁各学校以研学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或非学科类培训。家长回执由学校收齐存档。

凡因违规操作,引发舆情,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在相关考核评估中予以体现;凡未经申请报备,擅自组织研学活动的,将在相关考核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

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各县直中小学可依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地本校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