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排查及诊断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9-21 15:1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0〕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全面推进融合教育,让特殊需求学生接受更合适的教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普通学校特殊需要儿童少年排查及诊断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及评估对象

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有特殊教育需求,且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言语障碍、智力障碍、肢体障碍、精神障碍(含孤独症)、学习障碍、情绪行为障碍、发育迟缓等9类儿童少年。本学段2022年已经评估认定的随班就读学生不在此次评估之列,幼儿园升入小学、小学升入初中的特殊需要学生须重新评估认定。

二、 排查及诊断评估程序

1.学校初步筛查,确定评估对象。学校组织班主任、学生监护人填写《特殊需要儿童诊断调查评估申请表》(附件1)和《特殊需要儿童诊断评估记录表》(附件2,“评估诊断”一栏不填),收集评估对象的残疾证和医学诊疗报告复印件,做到“一生一册”。

2.各镇(县直学校)汇总评估对象档案,填写《随班就读学生诊断评估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9月28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稿通过云平台发送县逸夫特殊教育学校,评估对象的纸质档案以镇(校)为单位,送至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逸夫特校),联系人:葛益娟,联系电话:13862782265。逾期或材料不全视为放弃参加本学年诊断评估。

3.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审核评估对象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团队,于10月下旬开始对特殊需要学生进行现场诊断评估(具体时间及地点通过2023年如东县融合教育随班就读评估联络群另行通知)。

三、 其他相关事项

1.申请表需填全,交监护人签字确认,班主任和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所有材料齐全才可进行评估。

2.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新建“2023年如东县融合教育随班就读评估联络群”,请各校安排一名联络员,按时间部署有序组织排查评估工作,及时加入微信工作群,并扫码在线填写此次随班就读学校的相关信息。

3.持有残疾证的学生提供相关证件现场予以确认,可不参加评估直接认定。

4.诊断评估结束后,专家组汇总情况,根据诊断评估意见提出教育安置建议并汇总备案。在11月底通过云平台发送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及各中小学、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