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双减”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5-11 09:4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切实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现将南通市教育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南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教监〔2023〕1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各地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双减”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务实有效举措,确保治理任务落到实处。到2023年6月前,要基本建立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发现、查处机制,完善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到2024年6月,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长效机制,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基本解决,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突出重点难点,务求取得实效

1.要健全预防体系,切实减少违规行为发生。要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治理体系,构建街道(乡镇)、社区(村)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包保责任制,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强化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并依托楼长开展网格巡查,防范在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发生违规培训。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要深化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帮助大家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教育引导中小学在职教师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

2.要完善发现机制,确保治理不留死角。要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明查暗访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抓住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排查和专项治理,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字、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线上培训巡查,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上培训、境外网络平台针对境内中小学生开展线上学科培训等行为。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要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全县监督电话:12345;县教体局校外监管科:0513-84512535。

三、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职责,加强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监管行政执法。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隐形变异执法联动机制,及时会商案件查处工作,形成协同办案、闭环管理机制。要依法严处违规培训,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给予严肃处罚。强化违规行为通报曝光,每季度至少公开曝光一次,不断强化警示震慑。要将违规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纳入全国信息共享平台实施信用惩戒。要对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参加培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发现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存在问题较多、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问责。

各地要充分发挥并利用好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治理工作专班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请各镇(区、街道)工作专班将本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方案于5月10日前报送,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巡查情况表(见附件2)、阶段总结报告和典型案例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8月29日、12月29日以及2024年2月23日、6月23日前报送(五个报送节点数据单独统计,不累计)。请县教体局、科技局和文广旅局三家主管部门印制如东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告知书,于2023年5月中旬前发放至所辖校外培训机构,并将回执收回自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