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如东县“崇德尚法好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4-22 16:3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初中: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法学会《关于在全县开展“八五”普法“十百千万”工程的通知》精神,大力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激发广大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提高法治素养、参与法治实践的自觉性,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八五”普法期间开展百佳“崇德尚法好少年”评选活动,每年评选出20名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及在宣传和维护法律等方面有杰出表现的好少年。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初中生。

二、评选标准

1.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高尚,诚实可信;有较强的集体观念,能自觉为集体和他人服务,爱护学校和班级的荣誉;有较强的自理、自护能力,学习刻苦,生活勤俭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维护国旗、国徽、国歌尊严。

3.认真参加与法律有关的课程,掌握课本上的法律知识;主动通过其他渠道学习法律,积累法律知识,懂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自觉规范自身言行。

4.自觉参加学校和社区组织的各种学法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家庭成员、周围同学、社区邻里宣传所学法律知识。

5.崇尚法治、信仰法律,注重法治理念、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依法辨别是非的能力

6.弘扬法治文化,善于发挥自身特长,积极参加各类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以语言、书画、文艺作品等形式表现法律知识。

7.了解普法主要内容,主动投入“法治如东”“平安如东”“和谐如东”创建活动,同时带动家长、同学共同参与创建。

8.其他在学习法律、宣传法律、维护法律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各初中每年根据评选标准及本校推荐分配名额开展“崇德尚法好少年”遴选,遴选出的学生填写《如东县“崇德尚法好少年”推荐表》,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31日前报县教体局安稳(法规)科。

2.组织评比。县教体局在各初中每年上报名单的基础上进行评比,择优选出20名如东县“崇德尚法好少年”候选人并上报县法宣办。

3.审核确认。根据县教体局每年上报名单,县委依治办、县法宣办、县法学会进行联合审核,确认如东县“崇德尚法好少年”人选,同时公布结果,并于11月底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崇德尚法好少年”评选活动是我县“八五”普法期间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是激励青少年学生学法、尚法的重要途径。各初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认真做好每年的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质量。同时,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坚定法治信仰。此外,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放大评选活动效应,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