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2-28 16: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强化控辍保学工作管理,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控辍保学工作的意义,强化依法控辍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各中小学要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大力加强《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充分认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履行的义务。作为学校、作为教育工作者、作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责无旁贷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管理机制,增强主体责任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构建控辍保学管理网络,健全建立四级控辍保学管理机制,制订工作方案,细化控辍保学举措。校长是本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各教学处主任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科任老师是本班控辍保学工作直接责任人。

各学校要实施目标管理,增强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每学年初,学校要与分管领导、教学处成员、各班班主任、科任老师、各家长分别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形成学校、学生家长配合的人人参与、责任到人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各学校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并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规范控辍保学工作流程,强化科学管理

凡发现学生辍学的,按如下程序逐级报告:

1.科任教师向班主任报告。科任教师上课前检查该班学生人数,发现有学生无故缺课情况的,应及时告知班主任。

2.班主任告知家长。对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沟通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发现有辍学苗头,及时了解其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并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劝返工作。

3.班主任向学校报告。班主任在联系家长后,如发现有辍学苗头,要及时向教学处报告。教学处接报告后进行登记,报告分管领导和校长,学校领导及时研究动员学生返校措施,并将劝返工作形成书面材料。

4.学校向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报告。经多次劝返无效后,各学校要建立完备的辍学生档案,全面、准确掌握辍学生姓名、辍学时间、辍学原因以及辍学后去向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在第一时间填写好《如东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劝返情况汇报表》(见附件1),并将《汇报表》向属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汇报(镇属学校先报镇教育联络组,由教育联络组报属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四、进一步做好劝返复学辅导工作,增强教育关爱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辍学生的思想教育与劝返工作。学生旷课一天内,学校需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启动劝返工作;三天内,学校要组织人员到学生家中进行家访,并积极依靠镇(区、街道)、村级组织一起上门开展劝返工作。家访人员持《限期返校通知书》送达学生家长,办理好签收手续,给定该生回校学习的期限,劝返次数原则上不少于3次。对在校学生无故旷课达两周期限,学校多次经劝返仍不回校的学生,可暂认定为辍学生(学籍暂时保留),由学校书面汇报,并将历次劝返材料(照片、工作记录等)形成“一生一案”台账备检。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对辍学生进行长期劝返、动态管理,将《如东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劝返情况月报表》(见附件2)以镇和县直学校为单位于每月20日之前通过智慧教育云平台报送教育科。

对经动员返校的辍学生,班主任、科任老师要适时进行文化课辅导和心理辅导,从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指导和帮助,确保返校辍学生不再流失。

学籍管理是教育教学管理底线要求,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对在工作中存在强迫或诱导学生转学、休学、拒绝接收施教区学生入学、拒绝流失(辍学)学生返校等行为,或在控辍保学工作中责任不明确,隐瞒辍学事实不上报、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县教体局将适时从学籍系统下载学生名单,组织督查各校各班级人数及休学、辍学、休学期满未复学生情况,并进一步统计学籍管理工作相关数据,督查情况报局长室审定,并适时进行通报。县教体局将把辍学保学工作纳入到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优秀校长评选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