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1年如东县青少年游泳比赛规程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10-26 16: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相关中小学:

为进一步培养我县青少年学生对游泳运动的爱好,选拔竞技体育人才,促进青少年游泳运动蓬勃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如东县青少年游泳比赛,现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2021年如东县青少年游泳比赛规程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26日

2021年如东县青少年游泳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如东县海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常州市浚发体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如东县体育中心游泳馆

五、竞赛项目

小学组

1、2009-2011年(11-13岁组)

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2、2012-2013年(9-10岁组)

50米蛙泳、100米蛙泳、25米自由泳

3、2014年及以后(8岁以下组)

25米蛙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25米自由泳、50米蛙泳打腿、50米自由泳打腿

初中组

1、2006-2008年(14-16岁组)

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

六、参赛对象

以各学校组队参赛

七、参赛办法

(一)各校组队参赛,各单位限报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各组每个单位每个组别限报男女各40人,报项男女不限,每人限报2项,每项人数男女不限。

    (二)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本校在校学生,须提供出生年月信息。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二)各组别所有项目均进行一次性比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

(三)比赛不采用出发台,运动员从池边出发,用“各就位”“鸣哨”的出发口令。运动员在鸣哨前出发即为犯规,取消其比赛资格。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各单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按9、7、6、4、3、2计分。若比赛运动员不足六名,次一名录取名次。

(二)团体总分按校总分排名,团体总分按参赛单位男女运动员在各组别各项比赛中的名次累计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依次按获金牌最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按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三)每组别各单项前三名分别发放相应奖品;参赛人员发放参与奖。

十、报名

各单位将报名表加盖组队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11月2日前发送至如东县体育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於新云,邮箱:729606042@qq.com,手机:15851399598。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十一、经费与其他

各参赛队队员餐饮费、往返交通费用由各队自理。

十二、报到时间, 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名单另行通知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1.2021年如东县青少年游泳比赛疫情防控承诺书

 2.2021年如东县青少年游泳比赛报名表

 

附件1

2021年如东县青少年游泳比赛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比赛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现本人承诺:

1.即日起,尽量避免本市域外出行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尽量不与不熟悉的人员接触,必须接触时做好防护、保持距离;

3.不聚集,参与人员较多的活动时全程佩戴口罩;

4.保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

5.赛前20天至比赛期间无以下五项情况,如有原则上不参加本次比赛,特殊情况经组委会和赛区疫情防控工作组评估确定。

(1)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

(2)有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

(3)有境外归来,疫情重点地区的发热人员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接触史;

(4)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上述情况;

(5)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

6.赛事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症状时,立即向组委会和赛区疫情防控工作组报告,并配合专业人员开展隔离、治疗、调查等相关工作。

7.赛事组委会和赛区疫情防控工作组根据赛前健康申报和开展健康排查需要,必要时可对本人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8.遵守比赛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和组委会得其他有关要求。

单位:

承诺人:                  日期:


 

附件2

2021年如东县青少年游泳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联系电话:

教练: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25米蛙泳

50米蛙泳

25米自由泳

50米自由泳

100米蛙泳

25米蛙泳打腿

25米自由泳打腿

备注:1.请在参赛项目栏打“√”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