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918/2022-00004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文号: 东教体人〔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1-12 发布日期: 2022-01-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2022年寒假春节期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2022年寒假春节期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1-18 17: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持续规范我县教师职业行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重、自律、廉洁从教,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现就切实加强2022年寒假、春节期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再次强化师德师风教育

寒假放假前,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组织教师进一步学习《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市、县《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 重温《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内容,对全体教师在节假日期间严守职业行为规范再度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在当前“双减”政策背景下,务必要以我市通报的典型案例为戒,教育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师德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廉洁从教、依法从教;要把教书育人与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当好以德立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先锋模范,自觉维护如东教师的良好职业形象。

二、再次严明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寒假期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担负起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意见中“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的要求,聚焦当下重点问题,精准监督发力,督促广大干部教师严格遵守《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等相关规定,再次严申纪律要求:严禁在职教师在寒假期间线上线下私自办班、违规补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任职,违规从事家教;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相关信息;严禁在职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券等,不得参加学生家长组织的宴请、旅游等;严禁赌博、酒驾。要强化所有工作人员防疫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好我局和社区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纪律规矩。

各单位要在假期开始前,对本单位可能存在的从事违规补课的人员和前期线索情况,开展一次重点排查和帮扶教育;要畅通违规补课监督举报途径,并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告知家长,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要抓好春节假期重要节点,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对寒假期间师德师风投诉多发的学校、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被查实的学校,我局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三、真心真情关心教师学习生活

各单位要围绕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文化文艺活动和假期实践活动,激发广大教师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的热情,引导全体教师坚定教书育人的理想信念,展现如东教体系统教职工的优良精神风貌。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关心广大教师,特别是客籍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基本生活、专业成长和身心健康。假期间,要切实加强对坚守一线值班教师、抗疫教职工和因疫情等原因留校人员特别是客籍教师的关心和关爱,丰富他们的假期生活安排,保障科研、学习、生活等需求。对离退休教师、家庭困难教工、援藏援疆援陕支教教师等群体,要正常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救助等活动,给广大教职工送去党和政府温暖,让他们安全过年、温暖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