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1918/2015-00015 | 分类: | 机关事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号: | 东委教〔2015〕1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9-16 | 发布日期: | 2015-09-16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体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
本局各科室、各局直事业单位,各学校(幼儿园)、各镇教育联络组、各镇体育工作站:
现将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体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建国(县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体育局)局长):主持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体育局)全面工作。统管党的建设、事业发展规划。主管干部人事、财务工作。
陈登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体育局)副局长):负责县委教育工委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挂钩帮扶工作;负责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县体育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审计科,联系体育业务科、体育产业科。
刘崇国(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副局长):主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主管教育督政、督导制度机制建设、重点督导项目实施、督导课题研究工作;统筹教育现代化建设、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师资队伍建设、工资工作;负责老干部、关工委工作;负责档案工作。分管人事科、档案室、督导办公室。
郭 勇(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局机关党委书记):协管县委教育工委及所属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和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事务、政务公开、教育宣传、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负责教育学会协会工作;负责青少年宫工作。分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青少年宫。
冯小临(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管理、教育信访工作;负责干部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小学教学研究与改革;负责教育科研、电化教育工作。分管法制科(行政服务科)、教师发展中心培训部、教育科学研究科、电化教育科。
于建华(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负责事业计划、教育规划与布局调整工作;负责课程建设、中学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负责招生考试管理与改革工作。分管普教科、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研究科、招生考试办公室。
丛军革(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负责财务、收费、统计工作;负责教育工程基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监督与管理工作。分管财务科(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装备室、勤工办、基建办。
丛小泉(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纪工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分管监察室。
陈 建(教育局副局长):负责职业教育、社会教育;负责德育、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负责学校体育、艺术、卫生教育、国防环境教育、红十字会工作;负责学校人民武装工作,指导、协调学生军训、教育体育系统双拥工作。分管成职教办公室、实践基地,协管普教科。
张晓明(县委教育工委委员、体育局副局长):负责行政执法、法制建设工作;负责群众体育、体育安全工作;负责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体育中心建设工作;负责体育总会日常工作。联系各体育协会、各镇体育工作。分管体育业务科,协管法制科(行政服务科)、体育产业科。
崔 鹏(县委教育工委委员、体育局副局长)负责体育竞赛、业余训练、体育人才选拔培养输送、体育科研、体育经济、体育产业、体育宣传工作。联系青少年体育工作。分管体育产业科、县少体校、体育场,协管体育业务科。
王 艳(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负责教育督导日常工作,负责督学、督导宣传、督导评估考核工作;负责教育工会、语言文字、共青团、计划生育工作。协管教育督导办公室,分管教育工会、教育团工委。
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信访工作负责,承担专题项目工作,完成临时指定的相关工作。
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协助做好原分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