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1918/2015-00093 | 分类: | 教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体育局) | 文号: | 东教人〔2015〕38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9-14 | 发布日期: | 2015-09-14 | 有效性: | |
名称: | 如东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教育系统名优人才考核的通知 |
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人〔2015〕38号
如东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
教育系统名优人才考核的通知
各镇教育联络组、各县直学校,本局各相关科室:
根据《如东县教育系统名优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东教〔2014〕6号),现就做好2014~2015学年教育系统名优人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职省特级教师;现职市优秀校长;2012、2014年当选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2013年当选的县名校长、名校长培养对象、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
至2015年9月,已辞职(辞聘)、自动离职、调至外县市或调离本县教育系统或本学期旷职超过15个工作日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再考核,不享受名优人才奖。
本县教育系统内部调动(借用)的人员由原单位考核。
二、考核内容、要求
考核内容、要求根据东教〔2014〕6号文件执行。
三、考核周期
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
四、考核程序
1.个人自我评价。9月20日前,各名优人才对照考核要求,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一学年来工作和专业成长的情况,如实填写《如东县名优人才考核登记表》,汇总整理证明材料,送本人工作单位。
2.单位组织考核。9月30日前,各单位根据东教〔2014〕6号文件组织对本单位名优人才考核,负责审查名优人才证明材料并验收盖章,对省特级教师、县名教师、市(县)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和管理系列名优人才提出考核建议。上述名优人才《考核登记表》、核验后的证明材料以及考核建议由各县直学校、各镇教育联络组于9月底前统一送教育局人事科。县骨干教师、市(县)教坛新秀考核结果由各县直学校、各镇教育联络组于9月底前汇总报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组织抽查复核。县骨干教师、市(县)教坛新秀考核结果须在本镇、本校公示。
3.教育局考核。10月初,教育局组织对省特级教师、县名教师、市(县)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和管理系列名优人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局长室讨论决定并在如东教育网进行公示。
四、相关说明
1.省特级教师、县名教师、市(县)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和管理系列名优人才由县教育局与所在县直学校、镇教育联络组以及局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县骨干教师、市(县)教坛新秀由各县直学校、各镇教育联络组以及局相关部门组织考核。
2.名优人才考核结果是发放名优人才奖励的依据。考核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名优人才,全额享受当年名优人才奖励。其中,教学系列名优人才上学年脱离教学一线岗位或教学工作量低于本单位平均工作量的或任教班级成绩明显下滑的,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管理系列名优人才脱离学校管理一线岗位的,或本人所在学校教学质量严重下滑、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因学校教职工或本人违法违纪形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3.同一对象同时获得多个名优人才称号的,按最高荣誉考核奖励。如按最高荣誉考核未能合格的,依次降等考核并按降等后的荣誉和考核结果发放名优人才奖。
五、材料要求
1.《如东县教育系统名优人才考核登记表》(附件2,1份)。
2.县骨干教师、市(县)教坛新秀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1份)。
3.名优人才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汇总表在本单位公示的照片或网络公示截图(单位盖章)。
4.省特级教师、县名教师、市(县)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和管理系列名优人才考核的相关佐证材料(简单装订成册)。
附件:1.如东县教育系统名优人才考核量化表
2.如东县教育系统名优人才考核登记表
3.县骨干教师、市(县)教坛新秀考核结果汇总表
如东县教育局
2015年9月14日
抄送: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印发 |
附件1:
如东县教育系统名优人才考核量化表
(教学系列)
一级 指标 |
一级指 标分值 |
二级指标 |
二级指 标分值 |
师德和 工作表现 |
15分 |
服从学校分工,无师德失范行为。学生、家长评教满意率达100%,上年度考核为优秀 |
15 |
服从学校分工,无师德失范行为。学生、家长评教满意率达95%,上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学生、家长评教满意率达100%,上年度考核为合格 |
13 |
||
服从学校分工,无师德失范行为。学生、家长评教满意率达90%,上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学生、家长评教满意率达95%,上年度考核为合格 |
11 |
||
服从学校分工,无师德失范行为,学生、家长评教满意率达90%,上年度考核为合格 |
9 |
||
工作量 |
15分 |
工作量超过标准工作量20%以上或超过本校同学科教师平均工作量20%以上 |
15 |
工作量达标或达到本校同学科教师平均工作量 |
13 |
||
工作量达标准工作量的80%或本校同学科教师平均工作量80% |
11 |
||
工作量达标准工作量的70%或本校同学科教师平均工作量70% |
9 |
||
工作量达标准工作量的60%或本校同学科教师平均工作量60% |
7 |
||
教学工作实绩 |
20分 |
任教班级学生考试成绩列本校(镇)前10%,课堂教学满意率达90% |
20 |
任教班级学生考试成绩列本校(镇)前20%,课堂教学满意率达90% |
16 |
||
任教班级学生考试成绩列本校(镇)30~40%,课堂教学满意率达90% |
12 |
||
任教班级学生考试成绩列本校(镇)50~60%,课堂教学满意率达90% |
8 |
||
教育工作实绩 |
20分 |
所带班级获市以上表彰或指导学生兴趣小组获市以上荣誉或本人分管工作受市以上表彰 |
20 |
所带班级获县级表彰或指导学生兴趣小组获县级荣誉或本人分管工作受县级表彰 |
16 |
||
所带班级获镇(校)级表彰或指导学生兴趣小组获镇(校)荣誉或本人分管工作受镇(校)表彰 |
12 |
||
关心爱护学生,积极承担班主任、团队和学生兴趣小组指导工作,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或积极参与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思想品德教育 |
8 |
||
教育科研实绩 |
10分 |
超过教育科研考核基本要求 |
10 |
达到教育科研考核基本要求 |
6 |
||
示范作用 |
10分 |
在教师培训工作中起积极作用并超过示范作用考核基本要求 |
10 |
在教师培训工作中起积极作用并达到示范作用考核基本要求 |
6 |
||
指导青年教师 |
5分 |
超过指导青年教师考核基本要求 |
5 |
达到指导青年教师考核基本要求 |
3 |
||
继续教育 |
5分 |
在校本研修中发挥积极作用,完成县以上培训任务和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
5 |
能在校本研修中发挥作用,完成县以上培训任务和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
4 |
||
能参与校本研修,完成县以上培训任务和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
3 |
||
基本完成县以上培训任务,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
2 |
||
加分奖励 |
|
积极献计献策并被县采纳,或获省级表彰或奖励,或指导学生竞赛获国家级表彰 |
5 |
能献计献策并被镇(校),或获市级表彰或奖励,或指导学生竞赛获省级表彰 |
4 |
||
获县级表彰或奖励,或指导学生竞赛获市级表彰;或当年考取、取得高一层次学历 |
3 |
注:1.名优人才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实;或受到有效投诉被查实,考核为不合格。
2.县骨干教师、市县教坛新秀不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其“教学工作实绩”分值为25分,二级指标分值按比例折算。
3.研训员工作量和教学、教育、教科工作实绩,由县教师发展中心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如东县教育系统名优人才考核量化表
(管理系列)
一级 指标 |
一级指 标分值 |
二级指标 |
二级指 标分值 |
办学 思想 |
20分 |
所在学校特色建设、文化建设受到省以上表彰或在省以上媒体宣介 |
20 |
所在学校特色建设、文化建设受到市级表彰或在市级媒体宣介 |
18 |
||
所在学校特色建设、文化建设受到县级表彰或在县级媒体宣介 |
16 |
||
办学思想先进,办学方向正确、办学理念前沿、办学特色明显,所在学校有一定的特色 |
14 |
||
管理 水平 |
20分 |
在省以上活动中介绍办学经验或省以上刊物专题介绍所在学校管理经验 |
20 |
在市级活动中介绍办学经验或市级刊物专题介绍所在学校管理经验 |
18 |
||
在县级活动中介绍办学经验或县级刊物专题介绍所在学校管理经验 |
16 |
||
学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当年所在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教职工无违法违纪和有悖师德的行为 |
14 |
||
办学 质量 |
30分 |
学生考试成绩列全市同类学校前茅,所在学校在市以上有较好的美誉度 |
30 |
学生考试成绩列全县同类学校前茅,所在学校在全县有较好的美誉度 |
25 |
||
当年所在学校在县办学水平评估或绩效考核中等级为优秀 |
20 |
||
专业 发展 |
10分 |
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或学校管理论文2篇以上,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
10 |
主持或参与省级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或学校管理论文1篇以上,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
8 |
||
主持或参与市级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或学校管理论文2篇以上,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
6 |
||
主持或参与市级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或学校管理论文1篇以上,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
4 |
||
自身 建设 |
10分 |
担任一门学科教学,所教班级学生成绩良好,教职工满意度100% |
10 |
担任一门学科教学,所教班级学生成绩良好,教职工满意度90%以上 |
8 |
||
担任一门学科教学,所教班级学生成绩良好,教职工满意度85%以上 |
6 |
||
教职工满度85%以上 |
4 |
||
单位 获奖 |
10分 |
所在学校当年获国家级综合表彰 |
10 |
所在学校当年获国家级单项表彰或省级综合表彰 |
8 |
||
所在学校当年获省级单项表彰或市级综合表彰 |
6 |
||
所在学校当年获市级单项表彰或县级综合表彰 |
4 |
||
所在学校当年获县级单项表彰 |
2 |
注:所在学校当年办学质量明显下滑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有教职工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影响较坏,或本人受到有效投诉被查实,考核为不合格。
附件2:
如东县教育系统名优人才考核登记表
(教学系列)
姓名 |
|
单位 |
|
最高名优 人才称号 |
|
||||||
考核内容 |
得分要点 |
自评 得分 |
单位考 核得分 |
教育局考 核得分 |
|||||||
师德和 工作表现 |
第一学期学生和家长评教满意度: % 第二学期学生和家长评教满意度: % 上年度年终考核等级: 是否存在师德失范行为: |
|
|
|
|||||||
工作量 |
任教学科、班级: 周课时: 承担的其他工作:
|
|
|
|
|||||||
教育教学 实绩 |
|
|
|
|
|||||||
教育科研 实绩 |
|
|
|
|
|||||||
示范作用 |
镇(校)级公开课、讲座次数: 县级公开课、讲座次数: 市级及以上公开课、讲座次数: 支教时间: |
|
|
|
|||||||
指导青年 教师 |
|
|
|
|
|||||||
继续教育 情况 |
本学年继续教育学时 ;学历进修情况: ;参加县以上培训情况:
|
|
|
|
|||||||
其他工作 实绩 |
|
|
|
|
|||||||
单位考 核意见 |
该同志 ~ 学年考核得分为 ,考核等级为 。 单位(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教育局考 核意见 |
如东县教育局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研训员“工作量”填写组织教研、培训的次数、地点、时间、范围和听课节数以及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情况。
如东县教育系统名优人才考核登记表
(管理系列)
姓名 |
|
单位 |
|
最高名优 人才称号 |
|
||||||
考核内容 |
得分要点 |
自评 得分 |
单位考 核得分 |
教育局考 核得分 |
|||||||
办学思想 |
|
|
|
|
|||||||
管理水平 |
|
|
|
|
|||||||
办学质量 |
|
|
|
|
|||||||
专业发展 |
|
|
|
|
|||||||
自身建设 |
|
|
|
|
|||||||
单位获奖 情况 |
|
|
|
|
|||||||
继续教育 情况 |
|
|
|
|
|||||||
其他工作 实绩 |
|
|
|
|
|||||||
单位考 核意见 |
该同志 ~ 学年考核得分为 ,考核等级为 。 单位(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教育局考 核意见 |
如东县教育局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县骨干教师、市(县)教坛新秀考核结果汇总表
单位:(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姓名 |
人才类型 |
工作单位 |
考核得分 |
合计得分 |
|||||||
师德 工作 表现 |
工作 量 |
教学 工作 实绩 |
教育 工作 实绩 |
教育 科研 实绩 |
示范 作用 |
继续 教育 |
加分 奖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