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教育联络组、各初中、如东高中:
2020年如东县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考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力;
2.高级中等及以上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要求
1.全县中考继续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网上缴费。
2.全县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中考(毕业升学两考合一),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监护人为我县引进高级人才的外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提出申请(经县人才办审核确认),并报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在县招办指定地点报名。
本县户籍往届生、社会考生,外县户籍往届生在本县初中毕业的、本县户籍具有初中毕业学力者的,经县招办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或现就读学校报名。
3.所有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户口簿,其他考生需提供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报名点需认真核验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
4.所有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学籍,各报名点在4月13日前必须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核。其他往届生、社会考生,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4月14日报县招生办进行复核通过后再进行报名。
5.体育统考选考项目报名时间另行安排。
6.符合照顾生条件的考生于4月24日前向考点递交《2020年南通市中考照顾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应材料交报名点,逾期作放弃处理。照顾项目目前依据通教发〔2019〕6号文件执行,如2020年南通市中招工作意见等文件有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各报名点将申请加分照顾生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4月28日前报县招办(一楼资料室)。电子文本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三、网上报名
(一)组织管理
报名工作由南通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县招办、各报名点(初中,下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各报名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报名点考生网上报名的组织宣传和培训指导工作,按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组织考生、家长签字确认。
1.县招办负责本县各报名点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系统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指导工作,统筹各报名点考生网上报名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报名点做好网上报名的各项具体组织工作。
2.各报名点负责政策宣传、报名培训,组织、指导考生集中网上报名,统筹本报名点所属考生网上报名的进度,确保每一名考生信息准确无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信息核对单的打印和确认、报考费用的支付工作,保存报名信息和材料。
各报名点要在考生报名之前完成基础信息的调整,在考生确认前完成照片信息的采集、核对,在网上报名期间,应通知到每一名本报名点在校和在籍考生参加中考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流程
1.报名点工作准备
考生报名前,由各报名点系统管理员依据初二学测报名库和学籍库对考生数据进行整理,增加部分未采集的基础数据和删除部分不参加报名的原学测数据。整理并发放考生号,同时采集考生的电子照片。
考生号是考生网上报名时建立的考生电子档案,由12位数字组成:年份(2位)+报名点代码(6位)+ 流水号(4位)。
2.报名信息表(草表)采集
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2020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考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信息必须与户口簿上一致。
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填写完成后,考生必须认真校核所填信息是否与本人的实际情况一致。
3.考生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和姓名”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初始密码为考生号,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密码。如密码遗失,考生可到报名点申请密码重置。登录后进入报名信息采集,考生通过“修改信息”将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栏内,并请点击“保存”“确认”按钮,做好网上提交操作。
考生网上保存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准确为止。
4.考生信息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保存成功后,在网上确认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
5.考生信息确认
网上报名确认成功的考生,由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及家长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并提交“确认”后,报名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须经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擅自更改。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统一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还需完成报考费用支付手续。已经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县招办留存备查,保存期一年。
(三)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务必高度重视中考报名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要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要制定网上报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做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分流工作,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实施。
2.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网上报名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加强网络安全,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
3.在中考报名期间,各报名点要指定专人登录报名管理系统,实时把控本校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进展的情况。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务必妥善保管,确保考生信息安全。
4.各报名点要统筹安排时间,并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确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到,考生网上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报名。
5.各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本报名点信息的确认工作,避免前松后紧,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工作。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一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功能将自动关闭,各报名点将不能再进行信息确认工作。
四、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中考报名收费依据和标准按苏教财〔2005〕27号、苏价费〔2005〕110号、苏财综〔2005〕27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门9元,七门考试科目合计63元。体检费按通教计〔2005〕20号文件执行,每生18元。每名考生报名、考试、体检等收费共计收取93元。
考生信息签字确认后可以自行在网上完成报考费用支付,也可由学校统一在网上完成支付,建议由学校统一支付。为了确保支付顺利、及时,建议使用微信、支付宝支付,报名系统也支持银行借记卡支付,但不支持信用卡支付。
五、日程安排
4月10日前学校组织宣传、完成报名前准备工作,组织部分学生试报名;
4月10—15日学生网上报名、15日中午11:00前各报名点确认结束;
4月15日县招办完成中考报名信息最终核对和确认工作。
报名是中考工作的重要基础环节,各校要按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报名之前要进行政策宣传,制定工作规程,细化工作环节,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全县中考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20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表
2.2020年南通市中考照顾生情况登记表
附件1
2020年南通市中等学校
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男□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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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点名称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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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中学 |
出生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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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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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单选) |
□团员□群众□其它 |
考生类别 (单选) |
□应届□往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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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县区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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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所在县区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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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收件人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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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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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统考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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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考生的考生号必须与初二学业测试时填写号码一致,由学校统一提供。新加号码由学校统一编写,编写方式:从左至右依次2位年份代码、6位学校代码、4位流水号。(如:200601990001);考生的班级填2位流水号,如“01”。
二、考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上严格一致,年份填写四位数字,月份和日期不足两位的分别在前面补“0”(如:2000年01月01日)。考生的户籍所在地为户口簿首页的住址。
三、报名点名称由报名学校提供,毕业中学名称必须要与毕业证书上毕业中学一致,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填写学校完整名称。
四、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最多不超过20个汉字)、邮政编码、收件人:指考生能最快最直接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有效地址。
五、体育统考选项从三类选考项目中各选一项。
六、此为草表由学校保留。
考生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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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户口所在地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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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说明 |
考生签名: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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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 意见 |
学校审核盖章审核人(签章):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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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审核人(签章):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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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审核人(签章):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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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区招办 审核意见 |
招办审核盖章审核人(签章): 年 月 |
附件2
2020年南通市中考照顾生情况登记表
市(县、区): 报名点:
说 明:
1.填表对象:根据通教发[2019]6号文件(市2020年文件还未出台,如有更改则以市教育局2020年中招工作意见文件为准),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
(一)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二)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三)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五)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六)本市三峡移民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见义勇为被追认为烈士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一条执行;见义勇为死亡或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的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三条执行。
本市军人子女的录取,按照相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如与上述条款重复的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
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2.所附材料:所有的考生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和复印件;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审核主管部门:革命烈士子女、见义勇为被追认为烈士人员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的子女由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确认;少数民族由县(市、区)招生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考试院确认;军人子女由南通军分区审核确认;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侨办审核确认;台湾省籍考生由市台办审核确认;三峡移民子女由移民办审核确认。
4.所有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5.外大市户籍的考生由当地相应市级部门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