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职能
来源: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2-05 11:1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二)负责并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分析研判与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所属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三)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学校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学校做好政治稳定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四)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统战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负责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六)负责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其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收费、国有资产、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改革工作。

(八)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九)负责全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职业指导工作。负责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推进构建全县终身教育体系。

(十)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国防、环保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育科研、教育技术和校外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教育信息化与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和教师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管理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落实中等学校招生政策,制定全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教育类考试的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学历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县教育督导规章制度。负责对镇(区、街道)和县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的测试管理工作。

(十五)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县体育工作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制订全县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健身气功的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监督管理。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业余训练项目设置与布局。负责全县业余训练工作的开展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八)制定全县体育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比赛。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宣传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

(十九)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二十)负责全县教育社团、体育社团(队)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县教育学会、体育总会和单项教育体育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组织、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