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如东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4-04 16: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2023年如东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根据市教育局下发《2023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方案》精神,我局制订了《2023年如东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并就做好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全县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毕业升学体育统考,体育统考成绩按规定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各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学生科学锻炼的意识,帮助学生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家校联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家长科学认知新冠康复后逐步加强运动是提高学生自身免疫力的有效措施。

二、科学组织运动锻炼。要科学设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对于不同健康状况、体能状况及感染新冠病毒处于康复期的学生,开展分类施教、科学施教,提出不同的课堂要求;要合理安排运动时长和强度、密度,合理设置过渡期、适应期、恢复期,让学生从身体上、心理上逐步适应正常的体育教学;要提醒学生在出现气促、呼吸困难、胸闷、心跳异常、冒冷汗、心区疼痛(胸或背痛)等身体不适情况时,立即停止运动并及时报告;要注意减少过度聚集,避免交叉感染;要加强急救人员培训,及时添置更新急救设备。

三、要关注每个考生健康状况。各校要做好考生体质健康摸底工作,对2022年12月以来,新冠病毒感染及已康复的考生进行筛查登记,实施精准管理,特别关注考生的心肺功能。凡因新冠病毒感染、患心血管等疾病暂不适宜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主动申请减试或缓试,学校应履行告知和提醒义务。

四、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送考学校要建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202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各送考学校要负责考生的训练和指导,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和服务保障工作,严密组织送考工作,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坚守岗位,要确保所有考生往返途中的安全。考点负责做好考试服务和保障工作。体育统考过程中,考点要在现场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及时妥善做好考试过程中应急救护工作。

五、要严肃考风考纪。体育统考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第一”的原则。在体育统考工作中不严格执行规定和要求,不认真尽职尽责,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造成考试事故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将依规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六、各校要按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附件:1.2023年如东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附件1

                        2023年如东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一、考试对象

全县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及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5日~17日。具体根据天气状况而定。

三、考试项目和总分

1.考生体育考试成绩由体育过程性测试、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两个内容组成。体育过程性测试30分;体育统考30分;总成绩共计60分,计入中考总分。

2.体育统考分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

取消必考耐力项目。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春季学期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体艺函〔2023〕1号)文件精神,鉴于新冠病毒感染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决定取消体育统考必考耐力项目(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统一不扣分;过程性测试耐久跑项目(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统一免测,计1分。

选考项目2项。考生自主从第一、第二类6个项目中选1项、从第三类3个项目中选1项参加考试,每项满分为10分;未选择的另一类项目免测,按满分10分计入总分。选考项目总分合计30分。

第一类:200米跑;立定三级蛙跳;助跑正面双手头上向前掷实心球。

第二类:男生引体向上、女生双杠直臂前移;1分钟仰卧起坐;1分钟跳绳。

第三类:篮球运球投篮;排球网前自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

3.考生需在《南通市中考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完成体育选考项目的选择及网上确认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校要对感染新冠病毒处于康复期的学生加强选项指导,指导学生在自身能力(包括健康状况、体能及运动技能等)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难度适宜、负荷适宜的考试项目,在保证运动安全的前提下,能够充分体现学生的运动水平。要特别提醒考生,一旦考生确认考试项目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信息,不得更改。

四、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考试规则与评分标准详见《2023年如东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附件3)。

五、组织工作

1.严格选派考务人员。体育统考选调的裁判员、监察员等其他工作人员须由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合选派。其必须思想端正,作风严谨,纪律观念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所有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并签订承诺书后方可上岗。

2.严格考点管理。送考学校要在考试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做好考生考前教育、热身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生准时检录进场。体育统考期间,候考区(准备活动区域)应相对独立。所有考务人员应统一标识,佩戴工作证件,按岗履职,严禁串岗,不得携带通信工具进场。考点要从严控制进出,送考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规范现场监督。体育统考各项目现场、各环节均要设立监察员。监察员负责监记考试成绩,并现场录入电脑,考生所在学校考试结束后,当场打印成绩册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交学校公布、保存)。测试过程中,考生临场出现突发事件时,在不违反测试规则的前提下,考生可以通过学校提出当日补考或申请缓试。经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现场决定后,考生可在当日或规定期限内进行一次补考。裁判员要对突发事件及时、准确记录和裁判,监察员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4.无故不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成绩为零分。

5.南通大市内毕业的往届生体育过程性测试成绩以原应届时过程性成绩为准,市外毕业的往届生以体育统考成绩替代。

6.4月15日前,各校完成考生过程性测试成绩公示并通过县招办招生考试辅助系统上报测试成绩。

六、对病、残考生及其他特殊考生体育统考的处理办法

1.免试对象:对于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的学生(须出具县级及以上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可申请免试,并按30分计入中考总分。

2.减试对象:因感染新冠病毒或先天、后天造成身体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考生,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减试。符合减试条件的考生,选考项目执行《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改革实施办法》(通教发〔2013〕4号)执行。减试一项得该项分值80%成绩。选考项目全部减试的,按26分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3.缓试对象:因感染新冠病毒或近期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突发事件不能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缓试。缓试由县招办统一集中组织,测试方法与规则不变。如仍不能参加缓试者,选考项目每缺考一项,按6分记取成绩。缓试时,选考项目应测试二个项目。

4.办理程序:申请免试的考生,须考生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残疾证(原件)。申请减试和缓试的考生,须考生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医疗机构证明(医疗证明必须为县级医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病历及票据)。以上材料学校初步审核(含任课体育教师、班主任、分管校长签字和学校盖章),并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0前报县招办审核。所有申请必须在申请项目测试前完成,考试现场出现伤病的缓试申请可现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