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如东县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 县国资办 发布时间:2021-01-04 1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期,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如东县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东政办发〔2020〕95号),现由如东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您做如下权威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如东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三十六条。

第一章 《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应当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 重点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主要包括10个方面:集团(或母公司)管控方面的责任;购销管理方面的责任;工程承包建设方面的责任;转让产权、公司股权和资产方面的责任;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责任;投资并购方面的责任;改组改制方面的责任;资金管理方面的责任;风险管理方面的责任;其他违反规定,应当追究责任方面。

第三章 重点明确了资产损失的认定标准和依据。《办法》规定:

(一)一般资产损失,是指单笔资产损失价值在50万元以下。

(二)较大资产损失,是指单笔资产损失价值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三)重大资产损失,是指单笔资产损失价值在200万元以上。

第四章 重点明确了经营投资责任的认定方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

第五章 重点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

第六章 主要明确了责任追究工作的职责和程序,责任追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

第七章 《附则》明确了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报相关机构备案。

相关链接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政策图解:《如东县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