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2080/2021-00003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通知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文号: 东公传发〔2021〕23号
成文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1-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2021年全县犬类及烟花爆竹管理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2021年全县犬类及烟花爆竹管理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1-20 16:5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派出所(含边防),机关相关警种部门:

为深入开展全县犬类及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县局制定了《2021年全县犬类及烟花爆竹管理宣传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如东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0日

2021年全县犬类及烟花爆竹管理

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如东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推动全县范围内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引导力度,切实解决养犬及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突出社会问题,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文明养犬、严守燃放规定是推进如东文明城市创建、建设和谐宜居城市环境的重要举措。2021年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树立“全民共治、环境共享”的工作理念,围绕文明犬类宣传及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坚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引导工作,实现城市文明养犬及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宣传工作全面、深化,推动文明规范养犬形成浓厚氛围,确保全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原则

在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县局治安大队、政治处(新闻中心)等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指导、专门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属地政府组织实施、广大市民积极响应”的宣传工作格局,按照“动员发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宣传引导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工作原则,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三、阶段划分及阶段目标

工作共划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组织一次启动仪式,对基层民警、辅警及社区干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文明养犬规范及烟花爆竹燃放法律法规宣传宣讲。

(二)强化宣传阶段(1月20日至2月26日、5月26日至6月26日)。采取入户宣传、进店宣传等方式,针对春节及中考、高考期间,围绕校园周边、重点区域周边开展宣传,注重宣传重点时间节点文明养犬以及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三)常态宣传阶段(2021年全年)。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进小区、悬挂横幅、布建宣传栏等形式,重点围绕居民小区,针对有燃放烟花爆竹习俗的开工开业、乔迁奠基、汽车销售、婚丧嫁娶、宴席服务等,开展针对性的禁限放宣传;针对容易出现遛狗不牵狗绳的地下车库、绿化带,开展有针对性的文明养犬宣传,注重宣传城市生活质量的提升,引导全社会移风易俗、文明养犬、文明燃放。

四、宣传措施及要求

1、坚持传统手段与新媒体相结合,广泛开展群众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结合“一村(社区)一警一实事”活动,组织民警、辅警、网格力量深入社区,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文明养犬承诺书》和《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册》;二是以“平安前哨”工作站为阵地,积极运用社区民警、网格员组建的工作群等电子媒介进行宣传教育;三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载体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广大群众做到“燃放六知”(知禁限放区域、知禁放地点、知禁放时间、知禁放品种、知燃放后果、知举报路径),“养犬三要”(犬只要免疫、遛犬要牵绳、犬便要清理)。

2、1月底前,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宠物医院(诊所)更新新版烟花爆竹、养犬宣传告示,要求所有从业者对服务对象做到销售烟花必宣传,涉犬业务必宣传,宣传资料发放百分之百。

3、3月底前,在所有地下车库醒目位置张贴文明养犬及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宣传画报;将所有客运电梯补全文明养犬及烟花爆竹禁限放标志;按照每个社区不少于5块的标准制作安装长期户外广告。(犬类及烟花爆竹管理电梯标志由县局统一印制,各单位待后续通知再行领取)

4、6月底前,按照禁放区每100米一个烟花爆竹禁放标志,限放区每500米一个烟花爆竹禁限放标志的标准补足烟花爆竹禁限放标志;在禁限放区域内所有楼道口设立固定宣传栏,文明养犬及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宣传全覆盖。(烟花爆竹禁限放标志由县局统一制作,各单位待后续通知再行领取)

5、强化宣传阶段,按照每个小区不少于两条横幅的标准悬挂横幅;协调室外大屏开展文明养犬及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宣传。

6、政治处(新闻中心)要在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开辟文明养犬及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宣传专栏,每月不少于一期宣传推送,强化宣传阶段加增一期;治安大队牵头组织,每月选择不少于一个小区一个公共绿地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三小时,强化宣传阶段每周开展一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宣传行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宣传重点,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实现压力和责任的有效传递,将宣传工作措施部署到点、落实到人、实施到位。县局将常态组织对宣传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并将于7月、12月组织两次验收。

(三)严格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落实人员,加强文明养犬及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宣传行动的情况报送。每月1号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整治进展以及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12月24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上报材料发治安大队四中队黄向华(266427)蓝信。

附件:1、犬类及烟花爆竹管理电梯标志式样

2、烟花爆竹禁限放标志

3、犬类及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4、文明养犬倡议书

5、文明养犬承诺书

附件1:

犬类及烟花爆竹管理电梯标志式样

注:红色字体可以根据实际调整;

尺寸可以有600*400和800*600两种

附件3:

犬类及烟花爆竹管理宣传标语

犬类管理:

1. 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

2. 创建和谐社会、争做文明养犬人。

3. 爱犬是您的权利、文明养犬是您的义务。

4. 养犬愉悦自己,养犬勿扰他人。

5. 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和谐家园。

6. 加强犬类管理,有效预防疫情。

7. 犬类治理,势在必行。

8. 限管结合、从严管理,文明饲养、严格自律。

烟花爆竹管理:

1.珍惜健康生命,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2.遵守禁限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3.不放少放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

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宁静清新环境

5.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宁静备考环境

6. 为了更好的生活环境,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7. 限放区域禁放升空效果烟花爆竹

8. 欢迎广大市民踊跃举报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附件4:

文明养犬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给人们带来了精神慰藉和家庭温馨,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县养犬户也正逐步增多。犬只的行为反映了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的文明素质,折射的是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为打造优美和谐有序的人居环境,避免养犬的不文明行为带来噪音、伤人、污染环境等社会问题,谨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遵规守约,依法养犬。树立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意识,遵守社会公德,不随意遗弃犬只,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不带犬出入公共场所。

二要加强管理,规范养犬。户外遛犬时主动使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的悲剧。不放任、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

三要爱护环境,卫生养犬。携犬出户时,不放任犬只进入公共区域,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防止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排泄粪便,户外遛犬时,随身携带粪便袋、小铲子、拾便器等物品,随时拣拾、清理犬只粪便。

四要尊重他人,文明养犬。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遛犬,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影响他人休息,如戴嘴套、止吠器等,防止犬只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引起邻里纠纷。不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不携犬与他人同乘电梯。

文明养犬,是公民的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的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为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建设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而共同努力!

如东县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

2021年1月

附件5:

文明养犬承诺书

为保证如东县城区卫生、安全、和谐的城市环境,做到文明养犬,本人承诺并遵守以下内容:

一、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二、不养大型犬、烈性犬。

三、对所养犬只做到善始善终,不随便遗弃。

四、对所养犬只进行圈养,不散放,不随便将犬只栓放在公共场所。

五、在公共场所遛犬时,做到牵好犬绳,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六、保证所养犬只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当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情况严重时主动将吠犬迁离市区。

七、所养犬只致伤他人的,愿意承担受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