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2080/2022-00001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通知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文号: 东公传发〔2021〕576号
成文日期: 2021-11-26 发布日期: 2021-11-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11-26 16:5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派出所(含边防)、相关警种部门:

为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根据市消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县安委办、消安委办《近期消防安全工作提醒》要求,现就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和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

冬季气候干燥,气温低,居民电、气、火、油用量增加,特别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集中,人财物流通加快,各种活动频繁,引发火灾的不确定因素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派出所要深刻吸取新店火灾事故的教训,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冬季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全面排查监管领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加大社会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派出所要充分认清当前火灾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抓住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利契机,针对当前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集中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党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回头看”。对三级消防重点单位及应纳入基层消防安全监管范围的一般单位,要切实把单位是否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的重点,加大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职尽责、“习惯性”违章行为、消防控制室无证上岗、消防设施不能保持完好有效、单位消防应急演练不到位、维保单位不认真履职等行为的督促整改力度,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要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为抓手,统筹正在开展的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密室逃脱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结合本辖区实际,突出检查重点,按照列管范围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加大沿街商铺、小场所、小作坊、小学校幼儿园以及城乡、城中村、群租房、出租屋等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要加大整治力度,能当场整改一律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到期仍未整改的要抄告党委政府和消防救援机构。

三、加强指导,充分发挥“平安前哨”火灾防控作用

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的对接和协调,加强对冬季防火工作的指导,提高专兼职消防民警和社区民警的业务能力,明确派出所负责人和社区民警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平安前哨”火灾防控作用,明确消防网格化管理责任,切实纠正网格化管理中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社区民警要发挥网格指导员的作用,加强对网格员的培训,提高其识别、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落实网格员每日巡查、宣传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大对农村、社区、小单位、小作坊、小场所的监管力度,全力遏制“小火亡人”事故。

四、强化宣传,不断提高消防安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

各派出所要深化“全警进网格,入户送平安”大走访活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网络电信诈骗宣防工作,把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深入社区和农村,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要针对城乡、城中村、群租房、沿街店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和人员的特点,通过发放和张贴安全提示、以案说法、现场演示等方式,警示教育相关人员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广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逃生,减少亡人事故发生。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各类公益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通过安全约谈的方式,强化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型单位以及公众娱乐服务场所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教育,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五、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派出所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要分析消防安全形势,查找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检查指导,特别要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冬季防火期间,对每个派出所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如东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