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如东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如东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2022国办、省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改革发展、与“放管服”改革、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狠抓基础建设、标准规范、平台搭建和服务创新,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满意度。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副县长、局长陆翔为组长,政委徐新华、副局长缪晓建、政治处主任洪亮为副组长,办公室、政治处、指挥中心、法制、刑警、经侦、治安、交警、网安、信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架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狠抓了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公安行政服务形成了政务服务管理大队牵头、法制审核把关,业务部门具体办理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县局将信息公开内容纳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年度考核,政务服务管理大队、办公室、政治处、法制等部门强化做好日常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层面逐一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一明确审核把关和政策解读责任单位和部门,确保相关文件、执法事项、服务事项第一时间在相关平台公开发布,坚持网上申请办理和实体窗口办理相结合,尽可能简化流程,尽全力提高效率。全年,通过行政审批服务网平台主动公开办理事项1174项,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9535件,办理行政处罚375229件,办理行政强制11927件;通过执法公开平台对外公布接处警警情12439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11142件。
(三)注重管理创新,拓展服务渠道。结合公安“放管服”改革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如东公安微警务和专项业务平台,按照“能上尽上”原则最大限度将公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搬上平台,努力实现群众不见面办理和“最多跑一次”。同时,做大做强公安“微宣传”,第一时间向社会面发布公安动态新闻,通过“警企直通车”栏目,增强了社会互动,拓展了服务渠道。全年,通过事故快处平台快速处理简易交通事故17907起,通过事故联调中心处理疑难事故纠纷70起;通过如东公安微警务对外发布信息276篇852条,办理服务事项136件,通过公安微博对外发布信息1982条。
(四)坚持依法办理,及时公开回复。积极构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一体化办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统一办理。由法制部门牵头,健全完善依申请办理规范,从接受、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所有依申请办理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回复当事人。年内,通过县长信箱办事信访事项23件;全年共办理依申请事项11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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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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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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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9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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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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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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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75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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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1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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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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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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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31.324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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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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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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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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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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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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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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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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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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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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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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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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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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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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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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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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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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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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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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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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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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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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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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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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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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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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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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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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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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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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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
1 |
1 |
2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仍以信息发布为主,且内容多为结果性发布,在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领域的发布上还有待深入。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形式不多、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相关人员不够专业,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的能力和专业素养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的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对照公安政务公开事项要求,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微警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政务公开渠道建设,优化公开栏目,加强日常运维,形成政务公开相互融合、一体多翼的发展格局。二是围绕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方面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结合实际建立科学、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涉及政务公开的警种部门考核督导。三是加强相关具体负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东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