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2080/2018-00043 | 分类: | 其他 通报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号: | 东公传发〔2018〕201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6-25 | 发布日期: | 2018-06-25 | 有效性: | |
名称: | 对全局各单位内务管理检查情况通报 |
对全局各单位内务管理检查情况通报
各派出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办公执法环境,完善内务管理制度,落实警务保障相关管理规定,县局警务保障室6月对全县各单位的办证大厅、勤务指挥室、办案区、单位过道、值班室、单位厕所、车辆及食堂进行全方位的内务管理检查,同时核查了警用装备日常管理及维护情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办证大厅、勤务指挥室、办案区
通过检查,大部分单位的办证大厅、勤务指挥室的地面、玻璃、屋顶墙角及物品摆放等都基本符合要求,较好的单位有丰利、掘港、开发区派出所。但检查中发现曹埠派出所办案区有烟头,大豫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地面有烟头,袁庄派出所办证大厅、绿化内有烟头。
二、单位过道、值班室、厕所卫生
通过检查,大部分单位的过道、值班室及厕所能够保持卫生整洁。但检查中发现曹埠派出所、环镇派出所单位厕所卫生欠佳,新店派出所、马塘派出所、袁庄派出所单位过道有烟头,新店交警中队单位过道内较脏。
三、单警装备
通过检查,各单位均能按照规定落实到位。
四、车辆管理
各单位均能按照县局车辆管理规定,落实专人管理、维护,确保车辆运行正常。
五、食堂管理
根据食堂管理考核的要求,逐项对各派出所实际进行检查,各所都能严格执行规定,专款专用,就餐人员满意度较高。根据县局精细化管理要求,本月“温馨食堂”综合评比前三名为丰利、栟茶、环镇派出所,按规定在月考核中各加0.5分。
六、单位内部安全管理
各单位的办公区和接待区之间门禁均能按规定使用。
请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制度。同时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当月精细化管理记分。
特此通报。
如东县公安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