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如东县城中街道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城中街道 发布时间:2024-05-08 15: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县城中街道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农村改厕工程,按照东办〔2022〕20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要求,本着“坚持农民主体,坚持统筹推进,坚持质量优先,坚持建管并重”的基本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城中街道以八总村、丁杨村整村推进模式,以全面消除旱厕,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为根本目的,推动户厕由室外向室内转变,农村户厕卫生环境大幅提高,接入污水管网覆盖率明显提升,运行管护机制持续稳定,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居民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2023年11月)

在推进村全面开展户厕现状调查摸底。对区域内户厕现状,重点包括旱厕存有率、无人(空挂)、三格式化粪池情况、农户以往是否享受过改厕惠民政策等情况进行“回头看”。细化一户一档信息采集表,厘清推进村2024年新建、整改提升具体施工农户名单、每户整治提升内容、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等,细化工程建设清单,为下一步工程招标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2023年12月-2024年9月)

1.确定施工单位(1月)

采用统建模式实施农村户厕建设提升项目。在街道纪监委监管下,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集中议价、邀请招标)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队伍(施工队伍招募坚持属地优先、有改厕经验优先、重诚信守信誉者优先的原则)。

2.工程推进(2月-9月)

(1)推进村发挥主导作用,根据改厕目标,妥善安排好改厕建设工作。轧紧序时,尽量与施工单位协调推进改厕任务,确保2月份全面开工。

(2)街道人居办负责改厕推进工作,具体跟进推进村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一督查一汇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督促整村推进村提前做好改厕户思想工作,防止工程施工和农户安排脱节,督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发现的质量问题、随查随收,督促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达序时进度。

(3)推进村明确一名改厕联络员,负责改厕信息、报表、台账资料等登记上报归档工作。改厕情况实行一周一报告,一月一统计,一旬一通报。所有新建改造和整改达标户厕要建立电子档案,保存施工前、中、后照片,拍摄照片软件为水印相机,需包含拍摄时间,地点,参照物等信息,同时施工方照片还需包括卫生间(含卫生间门)、马桶、户厕编码、化粪池及旱厕填埋场景等内容,电子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并备案保存。

(4)推进村从老党员老干部中挑选一名质量监管员,具体负责改厕工作的推进和施工的质量和数量,对施工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

(5)改厕完成后,对改厕受益户登记造册、编号,建立台账、电子档案,改厕台账经农户签字后报街道人居办。

三、考核验收(2024年10月)

1.村级自查

推进村完成改厕任务后,村组织“两委”成员、老干部、党员代表等逐户核实改厕受益户农户信息,做好登记造册,经受益户签字确认后,向社会公示相关受益户名单(公示日期不少于七天),并申请街道验收。

2.街道验收

街道人居办组织财务,审计,纪监委以及群众代表,施工方等对改厕数量和质量进行逐户验收,并进行回访。

3.上级核查

对户厕改造合格、群众满意的,验收组成员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后,由施工方签字,最后由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新建户册的电子照和纸质《如东县农村户厕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记录表》一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保存,申请县级核查。

四、奖补资金

(一)上级奖补资金

县级对农村户厕新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2024年9月底前完成的新建、整改提升户厕进行奖补。农户自建或街道统一实施,奖补标准一致。

1.新建奖补类

新建户是指从未享受过农村户厕奖补政策的农户。当年新建户必须取缔旱厕并要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验收标准(有顶、有墙、有门、有照明、“三格式”化粪池、冲水式便器等),每户综合奖补2000元。

2.整改提升奖补类

当年取缔旱厕、修缮三格化粪池及其他内容,达到无害化卫生户厕标准的,每户综合奖补1000元。

3.整村推进奖

整村推进村要如实上报本年度具体实施农户名单,力争做到应改尽改。县改厕办将根据当年考核考评情况分档次进行考核奖补。对于未能完成当年改厕基本任务的镇村,按比例同步扣减县级奖补资金。

(二)财政配套资金

街道将加大投入力度,足额安排农村户厕改造配套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招标价与县奖补经费的差额、污水管网连接费用,确保改厕达到实效。

1.新建与整改类

新建与整改提升的农村户厕,原则以不低于500元/户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配套。

2.基层工作经费

基层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村干部、村民代表、网格员等工作人员在农村户厕改造提升工作中前期摸排、过程监督、后期验收的费用。以不高于50元/户的标准落实好基层工作经费,对承担改厕工作任务的基层人员给予适当补助或实施购买服务,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为加强改厕过程质量监督,以不高于30元/户的标准对现场质量监督人员实施购买服务,制定相关考核办法,按工作成绩给予补助。

街道建立长效管护资金保障机制,每年至少从本级财政中安排建设资金的5%(镇区剩余配套资金一并计入)作为卫生户厕维护管理专项经费,用于支付现场质量监督员购买服务费用、镇村组工作经费、长效维护管理经费、环卫吸粪车服务人员的奖励等,确保农村户厕配套设施及运营管理良性运行。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厕所建设、管理和服务。

五、相关要求

1.集中整治消除旱厕。推进村要以建设“三美一高”美丽乡村为契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培育,开展拉网式排查,对重点路段、道路沿线、村域内无人使用或村部周边等影响村域环境的旱厕、露天粪坑、简易厕所一律依法取缔,旱厕取缔方式原则上以填埋为主。对因畜禽养殖需要保留作为蓄粪池的,农户提出申请,镇村批准,并根据畜禽粪污处置要求进行管理。

2.鼓励新建户厕入室。推动户厕由室外向室内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新建室内卫生间。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对每个新建、改建户厕,均要编码上墙。新建、整改达标户厕均参照《如东县农村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与管理技术要求汇总(试行)》执行。

3.准确把握奖补对象。享受新建类奖补的农户,须为从未享受过改厕惠民政策的农户(充分结合历年来卫健委数据以及农户现场实际情况)。坚持一户一厕奖补,原则上对于有多处住宅的农户,只能一宅享受户厕新建或改造奖补。因遗产继承等原因造成一户多宅的,第二处住宅可享受旱厕取缔奖补政策。

4.严格资金使用方向。整改达标户财政资金应重点用于户外旱厕取缔、三格化粪池改建(含施工费用)、粪污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建设内容。

5.严把产品质量关。要严格确定选材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杜绝质量低劣产品,统一购买的三格式化粪池使用寿命年限不得少于15年。

6.加强施工质量管控。要规范组织施工,严把施工质量关,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镇级验收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农村改厕领导小组,由丁晓飞同志任组长,张正银、陆海山、陈燕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吴佶楠、张勤、陆志兵、陈建华、吴银山、徐杰等同志组成,负责改厕工作的规划引导、组织协调、考核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正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陆志兵、吴银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农村工作局和卫生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改厕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建立改厕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邓丽娟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王海军、陆志兵、吴勇俊等同志组成,进一步加强作风整治,督查改厕工作的落实推进情况。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为本次改厕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牵头,带领村干部负责所在村的改厕工作,协调解决各项问题。

(二)强化宣传发动。项目推进村要借助广播、宣传栏、横幅等各种传媒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教育居民破除传统的用厕习俗和不良卫生习惯,引导居民建立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健意识,理解支持并自觉参与改厕工作。印发宣传画或资料,宣传改厕有益于健康的相关知识和无害化卫生厕所的使用方法等。

(三)加强资金监管。改厕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改厕资金补助标准、补助方式、改厕农户名册要以村为单位向村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年底由审计部门对改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四)加强规范管理。人居办及早确定改厕模式,开展招投标,优选工程队伍,签订施工合同,规范操作。农村改厕选用的所有材料、设备要具有质量合格证书。各项目推进村要加强工程质量的控制与管理,不能减少改厕数量、降低改厕质量。人居办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技术指导,定期组织督查,对改厕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五)强化结果运用。推进村改厕完成情况作为街道对村污染防治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社会事业等重要指标的考核依据,作为村级改厕补助资金发放的主要依据,作为干部作风效能督查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