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城中街道“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城中街道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高标田”、交通、水务、土地整治等多种途径,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街道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农村道路交通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仍存在一些未硬质化的庄排线道路,无法循环的盲肠路、断头路,未贯通的邻村、邻组接线。为优化乡村道路通行网络,提升村民出行的便捷性和安全性,让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得以解决,共享惠民成果,按照《如东县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东政办发〔2021〕17号)、《关于印发<如东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巩固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2022〕8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提出2023-2025年城中街道“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各级决策部署,以补齐农村道路建设短板为目标,形成以政府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和农民参与的农村道路建设投入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突出“管理公开民主化,质量监管制度化,工程流程规范化,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的工作重点。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街道农村道路交通体系进一步健全,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加大街道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农村道路建设,为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建设农业现代化提供良好交通基础条件。到2025年底达到以下目标:
(1)实施农村自然村(组)盲肠路、断头路等道路末梢、盲区以及邻镇、邻村的接头路建设,逐步与农村公路路网优化衔接,实现户户门前道路硬化。
(2)建立健全街道、村两级自然村(组)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机制。
(3)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里程数占比98%以上;建立健全“自然村(组)道路”网格化管理体系和长效管护机制。
(4)常态化开展“自然村(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任何安全隐患。
三、时间部署
2023年开始至2025年,街道根据各村高标准农田、洋通高速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先急后缓、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做好“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建设规划,分步实施“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每年主要推进两个村。
每年5月底前,根据“未硬化自然村(组)道路”摸底清单、“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库选定并上报本年度建设计划。计划报批后,迅速组织实施,街道每半月向县报告一次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当年10月底前全面竣工。街道、村组织初验,街道财政部门、交警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必须共同参加初验,初验合格后申报县级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城中街道“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丁晓飞
副组长:张正银 陆海山
成 员:张 勤 张桂荣 吴佶楠 何健健 顾小辰
袁亚芹 朱银银 蔡 冬 周翠松 孙成浩 王剑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正银为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推进,张桂荣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徐杰为联络员。
街道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农路办对工程实施予以指导和监督。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具体负责人,负责本村“未硬质化自然村(组)道路”的摸排,建设计划上报,做好群众工作。成立村民代表监督小组,确保“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推进有序,质量过硬,管理到位。
(二)加强招标管理。根据近年水泥道路建设和标牌制作成本,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当年水泥道路和项目情况公示牌(一个村民小组不少于一块公示牌,式样参照奖补工程公示牌)招标价格。符合路肩施工条件的道路必须增加路肩标的。注意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三)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补助20万元/公里,街道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公里,“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验收合格后。在县、街道两级资金补助后,剩余不足资金由村自筹。
(四)落实质量监管体系。“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要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监督工作。各项目实施村也要成立“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后,街道、村在自然村(组)醒目的位置设置项目情况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主要质量要求:1、路面钻芯取样厚度不低于15CM。2、水泥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30,抗压、抗折强度不低于4.0MPa。3、不得出现跑砂、路面裂缝、路面断板等情况。
(五)道路隐患排查。应建立自然村(组)道路台账明细,重点排查事故多发路段、通视三角区等视线盲区、临水等危险性较大的隐患路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整治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护栏、标志标线、示警桩、照明等设施,也可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采取在路侧植树、堆土或设置砌块等措施,形成隐患路段“一段一策”。
(六)加强长效管理。“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形成资产归村级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街道向项目村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要按照2021年《如东县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建立管护队伍,制订管护制度,切实加强管护,确保工程发挥持久效益。
五、工作举措
(一)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各村必须按实际情况摸清未硬化自然村(组)道路数据,建立此专项行动的“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库,做到任务早明确,计划早落实,措施早跟上,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和推进村内硬质路建设,之后每个拟建设项目必须从“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库中选出并立项,不得将已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一事一议”奖补、三峡移民后扶项目以及水务、农业农村、交通、自然资源等其他财政扶持项目再列入本次“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导责任,积极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街道、村两级投入力度,积极引导以社会捐助、个人捐资为补充,建立多元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三)民主决策,规范管理。“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要按照村民自治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大会应当有18周岁以上过半数的村民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并当场签名确认。严禁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者要求村级超额度配套,避免出现非法集资、强行摊派等损害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和增加村级负担的现象发生。
附件:如东县2023年城中街道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建设方案表
如东县人民政府城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