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134/2019-00112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经济开发区 | 文号: | 东管〔2019〕49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4-18 | 发布日期: | 2019-04-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成立如东经济开发区(苴镇街道)辞退代课教师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关于成立如东经济开发区(苴镇街道)辞退代课教师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管〔2019〕49号
关于成立如东经济开发区(苴镇街道)辞退代课教师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局、室、中心、开元公司,各村(居),区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原乡镇辞退代课人员生活补助的相关问题》(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2号,2017年10月30日)、《关于原乡镇辞退代课人员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25号,2018年10月8日)和《关于稳妥推进原乡镇辞退代课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东教体人〔2019〕3号)精神,现成立如东经济开发区(苴镇街道)辞退代课教师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张小芳
副组长:季方亮
成 员:季方亮 丛晶晶 季小东 刘炳杰 张海峰
徐维祥 缪 丽
张卫华 李晓蓉 季本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业局。
主 任:季方亮
副主任:张海峰 季本华(常务) 徐维祥 缪 丽
李晓蓉
成 员:徐维忠 陆善岩 陈伦贵
辞退代课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是一项政策强、事关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负责辞退代课教师身份和代课年限最终确认工作;公安部门负责辞退代课教师违反国家政策或刑事犯罪等行为的认证工作;人社、财政、民政部门负责核验辞退代课教师享受养老金以及政策性、财政性定期生活补助情况;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政法、公安、信访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辞退代课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范围内申请人的申请受理、材料审核、查证、认定和报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辞退代课教师身份、代课年限最终审核和生活补助发放组织工作。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8日
如东经济开发区办公室 2019年4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