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3-01-28 14:1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22年如东县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经研究同意,现予公开发布。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新《条例》指导思想,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为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服务。对网站栏目和内容进一步丰富,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1.扩大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做到动态信息随时公开,政策制度、组织机构等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定期检查更新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完成县长信箱答复工作,并主动做好沟通对接,确保群众问题满意解决。除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外,我局还通过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等载体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每季度按时向档案馆报送公开材料,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获取。申请人也可在如东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需求。

2.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落实《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完善审核机制,所有发布的公开信息,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除了要有科室经办人员签字外,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必须进行内容审核,签字把关,确保零失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目标,年终有总结。以科室为单位,分解细化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3.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一是推进“通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根据优化服务流程,扩大“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圈,打造“长三角+”通办模式,持续梳理“通在外”“外在通”办事需求的精神,我局建立专项工作周报制度,与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动,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在扎实推进“通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的过程中,目前可实现覆盖13个部门异地可办的140个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共计2346件。二是推动项目报批报建再“瘦身”。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改革,我局多次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梳理、规范和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制定《关于优化如东县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的通知》,将工程建设报批报建全流程事项总数由56项减至52项,所需材料从363份减至181份,精简率近50%,有效杜绝了审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和“体外循环”,成为全市工程建设审批领域事项最少、材料最简、流程最优的区域。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升级改造。为提升政务大厅智慧度,满足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我局推动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升级改造,旨在支持企业群众通过实体大厅、PC电脑、手机APP、微信、自助服务终端等多服务渠道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提升群众体验感、满意度和获得感。目前,改造工作正在推进中,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县15个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将完成改造,县级政务大厅硬件设备全部到位,叫号系统、评价系统、查询系统、小程序、旗舰店、可视分析等模块完成功能开发,正式上线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7

17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0

335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52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缺乏有效整合;二是依申请信息公开有待规范。针对上述情况,一方面依托中国如东门户网站,对审批信息、公示公告、工程建设等内容进行整合梳理,并在门户网站明显位置显示,为公众提供快捷查询。另一方面,针对公众申请查询信息表述有待明确等情况,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联系,帮助申请人理清查询内容,确定信息类型,及时做好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