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如东县博物馆暨南通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陈列布展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2-04-06 15: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报来《关于如东县博物馆暨南通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陈列布展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充实博物馆资源,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化国家共同记忆、留住共有精神家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意你单位实施如东县博物馆暨南通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陈列布展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为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项目选址及用地

该项目位于如东县长江路南侧、解放路西侧,如东县文体中心科技馆内,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对如东县博物馆进行装修改造升级,总装修面积9954平方米。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装修、陈列布展、配套安装、专业灯光购置及多媒体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7492.54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核准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内容为全部。招标公告必须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六、接文后,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据此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批;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必须限下设计和限额设计。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项目法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总投资超过批复总投资10%)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该项目省级代码:2204-320623-89-05-689274

九、项目建设过程中,望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根据国家要求及时如实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http://218.94.128.37)上报项目建设信息(包括项目开工、年报及竣工情况等)。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