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如东县东泽源供水有限公司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2-02-24 14:51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县东泽源供水有限公司:

报来《如东县东泽源供水有限公司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城市用水水量,解决新城区的供水紧张矛盾,扩大县城供水服务范围,改造县城部分布局不合理的问题,提高管网普及率,改善解决好城镇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问题,原则同意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为如东县东泽源供水有限公司。

二、项目选址及用地

该项目位于如东县河东片区及城区,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服务范围为如东县河东片区及城区居民。贯通嘉陵江路等河东片区供水环状管网;提档改造二次供水泵房和应急水源深井设施;更新老旧小区供水管道和水表计量设施;城区供水分区计量,分农区与城市,系统平台和在线监测仪表安装;引进新技术冲洗支线管网,提高供水管网水质品质。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为8991.12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核准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内容为全部。招标公告必须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六、接文后,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据此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由县财政局审查,报县政府批准),报我局审批;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必须限下设计和限额设计。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项目法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总投资超过批复总投资10%)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该项目代码:2202-320623-89-01-513589。

九、项目建设过程中,望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要求及时如实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http://218.94.128.37)上报项目建设信息(包括项目开工、年报及竣工情况等)。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