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锦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如东县城东环路西侧庆丰路北侧地块建设项目(如东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如东县教育现有办学条件,提升全县教育的整体水平,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稳定、均衡、持续发展,同意你公司实施如东县城东环路西侧庆丰路北侧地块建设项目(如东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如东锦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选址及用地
该项目位于如东县城东环路西侧庆丰路北侧地块,涉及新增用地221.61亩(147745平方米)。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以高中16轨48个班规模进行设计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教育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报告厅、风雨操场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为1000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核准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内容为全部。招标公告必须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六、接文后,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据此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由县财政局审查,报县政府批准),报我局审批;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必须限下设计和限额设计。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项目法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总投资超过批复总投资10%)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该项目代码:2111-320623-89-01-890882。
九、项目建设过程中,望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要求及时如实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http://218.94.128.37)上报项目建设信息(包括项目开工、年报及竣工情况等)。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