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如东南黄海盐碱地改良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10-20 15: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如东南黄海盐碱地改良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围垦滩涂土地利用率,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同意你区实施如东南黄海盐碱地改良示范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选址及用地

该项目位于如东县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掘苴垦区德昌垦海地块,涉及用地约5317.95亩。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如东南黄海盐碱地改良示范项目采用如下改良工作方案,即: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滨海盐碱地改良示范以及滨海盐碱地改良可视化数据平台建设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合理布设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满足农田灌排、田间管理和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要求,因地制宜规划耕作田块,保持各项工程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田间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有效改良海滨盐碱地约354.53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约279.1312公顷。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约25692.4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 23329.35 万元,工程其他费 1328.15 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 286.58万元,工程预备费 748.32 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核准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内容为全部。招标公告必须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六、接文后,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据此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由县财政局审查,报县政府批准),报我局审批;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必须限下设计和限额设计。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项目法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总投资超过批复总投资10%)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该项目省级代码:2108-320623-89-05-832945。

九、项目建设过程中,望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要求及时如实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http://218.94.128.37)上报项目建设信息(包括项目开工、年报及竣工情况等)。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