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 江苏迅威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石膏20万吨、预拌砂浆30万吨、石膏砂浆10万吨、特种砂浆5万吨、陶粒墙板10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来源: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03-22 15:23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年产石膏20万吨、预拌砂浆30万吨、石膏砂浆10万吨、特种砂浆5万吨、陶粒墙板100万平方米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风光大道南侧,匡河物流通道东侧

建设单位:江苏迅威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苏迅威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5亿元,租用如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厂房车间一、车间二,地址位于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风光大道南侧、匡河物流通道东侧,新建年产石膏20万吨、预拌砂浆30万吨、石膏砂浆10万吨、特种砂浆5万吨、陶粒墙板100万平方米项目,建筑面积为21902.65平方米。项目购置原料蒸汽煅烧系统、冷却粉磨改性系统、陈化系统、吨包系统、建筑用干混砂浆站、卧式轻质墙板(移动式)生产线、蒸压釜、养护窑等设备,建成后达到年产石膏20万吨、预拌砂浆30万吨、石膏砂浆10万吨、特种砂浆5万吨、陶粒墙板10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评价范围内无一类区,根据估算模式判定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

车间一设置石膏粉生产线和石膏砂浆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如下:

石膏生产线产生粉尘主要为蒸汽煅烧、粉磨改性及包装工序粉尘,蒸汽煅烧、粉磨改性均采用管道收集,包装工序采用集气罩收集,分别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至35m高1#排气筒排放;

石膏砂浆生产线粉尘主要为筒仓上料、混合搅拌、包装、成品堆场粉尘,各筒仓顶端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混合搅拌粉尘采用管道收集,包装工序采用集气罩收集,分别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至35m高2#排气筒排放;堆场粉尘经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车间二设置预拌砂浆、特种砂浆、轻质陶粒墙板生产线,产生粉尘主要为黄砂烘干、黄砂筛分、筒仓上料、混合搅拌、包装及原料、成品堆场粉尘。

黄砂烘干粉尘经烘干机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35m高3#排气筒排放;各筒仓顶端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筛分粉尘、混合搅拌粉尘采用管道收集,包装工序采用集气罩收集,分别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至35m高4#排气筒排放;堆场粉尘经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天然气燃烧尾气直接通过35m高3#排气筒排放。

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黄砂烘干天然气燃烧尾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限值要求,石膏生产线、黄砂筛分、轻质陶粒墙板筒仓上料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干粉砂浆生产线粉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为二级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无需预测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确定对车间一、车间二分别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经调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车间通风排气措施,切实保证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

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蒸汽冷凝水一部分回用于轻质陶粒墙板搅拌工序、洒水抑尘、卸料水雾喷淋和绿化,全部进入产品或被地面吸收或蒸发损耗,不外排;一部分水质洁净,可作为清下水排放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1200m3/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TP。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接管纳入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最终排入黄海。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喂料斗、输送机、搅拌机、蒸汽煅烧窑、提升机、改性磨、包装机、空压机、烘干机等,噪声值为75-90dB(A)。经采取隔声、减振、加强管理措施后,可降噪25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固废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项目生产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黄砂筛分产生的废砂、模具清理产生的碎渣和外加剂包装桶。

外加剂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再利用;石膏煅烧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其他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可回用于生产;筛分废砂、模具清理碎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9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41994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