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22省道如东段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起于 G328,路线向南,连续跨越海洋铁路、海防公路、洋口运河后转向东南方向,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西侧继续前进,从九总镇东侧绕越,下穿通洋高速后继续向南前进,从大豫镇西侧经过,跨如泰运河、丁店河后止于遥望港,路线全长26.860km;
建设单位: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江苏省省道公路网规划(2011-2020年)》,我省规划建成“4射、52纵、48横、5环、86联”的普通国省干线网络,其中普通省道185条,共计13484公里。规划省道如东-海门公路编号222省道,北起如东长沙、南至海门三厂,是服务南通江海联动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本项目即为其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起于G328,路线向南,连续跨越海洋铁路、海防公路、洋口运河后转向东南方向,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西侧继续前进,从九总镇东侧绕越,下穿通洋高速后继续向南前进,从大豫镇西侧经过,跨如泰运河、丁店河后止于遥望港,路线全长26.860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该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机械车辆尾气和沥青烟气。拟采取对施工车辆加强管理和环境空气监测,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对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散货物料的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沥青铺浇时应选避免风向针对环境敏感点的时段并设置围挡等措施,有效降低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2)废水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该项目运营期废水:路面排水沿路线纵坡和路面横坡漫流经植草的土路肩、路基边坡进入路基边沟,排至路基之外。对如泰运河桥、遥望港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隔油沉淀池、事故池,桥面径流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至生态红线区域以外。
(3)噪声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处理、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作业的位置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须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道路维护、沿线绿化养护,采取降噪沥青路面;针对超标敏感点,拟对331户采取隔声窗的降噪措施,要求隔声量大于等于25dB,由建设单位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实施。
(4)固废
该项目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拆迁建筑垃圾和桥梁桩基钻渣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理,废弃土方全部用于临时用地的恢复和绿化工程。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采取一定的扬尘控制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该项目运营期路面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沿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
该项目施工期须加强施工队伍的环保意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土壤和林草地的破坏;施工区的临时堆料场、施工车辆等应集中安置,尽量避免压占农田,压毁农作物;道路以桥梁形式穿越如东县沿海生态公益林二级管控区,穿越长度为80m,生态红线内无桥墩,以无害化方式穿越;清水通道维护区和林地不得设置集中施工场地和取土坑;大临工程布置在工程用地红线范围之内,在工程交验后予以综合利用或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拆除,并进行整治,恢复原有植被。
该项目穿越了如东县沿海生态公益林生态红线区域,在施工前对于穿越路段的植被进行移栽,同时设置生态补偿费用,对穿越段进行生态补偿。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41994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