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84199436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日式座椅生产项目 |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掘港街道城南工业园区振兴北路8号 | 南通坤健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瀚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通坤健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现因为发展需要,拟投资537万元将公司搬迁至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掘港街道城南工业园区振兴北路8号,企业租赁江苏妮歌纺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配置切割机、自动弯管机、电脑平车、检针机、自动电焊手臂、直切机等设备,主要从事日式座椅的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日式座椅36万台的生产能力。 | 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造型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造型车间密闭负压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1#)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2#)排放。项目运营期1#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及2#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标准;厂区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中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雨水排入雨水管网,雨水受纳水体为九遥河,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管排入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采取减振、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以达到隔声、降噪效果。厂界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固废可全部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