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3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09:1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84199436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佳尔科生物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年产0.5吨AL58805、0.5吨AL8326及0.5吨AL3818原料药扩建项目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海滨二路十号佳尔科生物科技南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佳尔科生物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佳尔科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于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具体内容包括:利用现有生产车间一及生产车间七闲置区域,新建1条AL58805、AL8326及AL3818三种产品共用的生产线,形成年产0.5吨AL58805、0.5吨AL8326及0.5吨AL3818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在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备案,备案证号:洋镇环审备〔2023〕5号,项目代码:2301-320659-89-01-270482。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七:含卤素废气负压收集,经“一级碱喷淋装置”预处理后进入全厂“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不含卤素废气经“二级碱喷淋装置”预处理,含氨废气经“一级降膜装置”预处理,合并进入全厂“RTO+二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

生产车间一:含尘含卤素废气负压收集,经“一级碱喷淋装置”预处理后进入全厂“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

新增的储罐废气、化验室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均依托全厂现有废气处理系统。其中,化验室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预处理后与储罐废气一并进入全厂“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碱喷淋装置”预处理后与危废仓库废气一并进入全厂“RTO+二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NMHC、TVO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标准限值,甲苯、乙酸乙酯、乙腈、甲醇、丙酮、氯化氢、二氯甲烷、甲醛、苯、氨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2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5标准限值,硫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3标准限值,DMF、硝基苯、二甲苯参照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限值,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臭气浓度、苯、甲醛和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NMH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6及表7标准限值,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NMHC、DMF、二氯甲烷、甲苯、二甲苯、甲醇、丙酮、乙酸酯类、乙腈、吡啶参照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匡河;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处理废水、活性炭脱附废水、冷却系统排水分类收集预处理(含氯仿废水精馏回收、含甲苯废水催化氧化、高盐废水蒸发除盐)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工艺:UASB+缺氧+PACT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接管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尾水排入黄海。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包括车间用泵、离心机、干燥器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残液、残渣、废活性炭、废改性树脂、废催化剂、活性炭脱附废液、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及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全厂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库、甲类仓库、污水处理站、罐区、事故应急池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丙类仓库、质检楼、消防水池、一般固废暂存间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环境风险物质包括甲醇、丙酮、乙酸乙酯、乙醇、甲苯、氯仿、二氯甲烷、乙腈、盐酸、DMF、四氢呋喃、水合肼、液氨、氨水、光气、CODCr浓度≥10000mg/L的有机废液及危险废物等,主要分布于甲类仓库、生产车间、质检楼、储罐区、污水处理站、RTO站等,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包括危化品及危险废物泄漏、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废水事故排放、废气事故排放、RTO燃爆等。《报告书》提出了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废气事故排放、泄漏物料和事故水截流与应急处理等方面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职工管理和环境、安全知识培训,制定并按要求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