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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如东县审批局 文号: 东政务办发〔2021〕5号
成文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6-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如东县市场主体智能审批向镇区延伸工作方案
如东县市场主体智能审批向镇区延伸工作方案
来源: 如东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06-10 15:3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更好发挥镇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智能审批+政务服务”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市场主体智能审批工作向镇区(街道)延伸,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申请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登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各镇区(街道)行政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至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三、主要任务

1.改造智能办照系统。在原有证照登记自助服务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依据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批要素指标化的原则,开发个体工商户、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等业务的智能办照软件。实现申请人能就近通过“证照登记自助服务一体机”,自主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企业的开业、变更、注销等常见业务,能通过“证照登记自助服务一体机”即时领取到审批结果文书和纸质营业执照。(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实施时间:6月底前)

2.设置延伸服务网点。在各镇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设置延伸服务网点。各为民服务大厅对标升级改造,科学合理设置自助区和等候区,摆放资料架,放置办事指南、宣传材料:各镇区(街道)在自助区配备供申请人自助办理业务使用的设备(证照登记自助服务一体机、电脑、打印机等)和必要的文具与表单资料,指定专人在该区域帮办导办,帮助完成业务申报和证照打印;等候区配备休息座椅、提供饮用水,便于办事群众等候休息。完善各类为民服务设施,让企业和群众进门感到温馨、办事感到贴心、出门感到顺心。(责任部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为民中心(行政审批局),实施时间:7月底前)

3.组建帮办代办队伍。在全县范围内组建一支业务水平高、服务态度好的帮办代办队伍,为申请人提供咨询、辅导、指引等服务,确保延伸工作取得实效。各为民中心(行政审批局)应在延伸服务网点配备1-2名帮办代办人员,切实加强镇区和街道服务群众的人员力量,帮办代办人员接受县行政审批局的业务指导。(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各为民中心(行政审批局),实施时间:8月底前)

4.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县行政审批局要通过集中讲解、跟班学习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使帮办代办人员了解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熟练掌握“一体机”、电脑、手机APP申报流程的操作以及“一站式”服务工作标准。(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各为民中心(行政审批局),实施时间:8月底前)

5.强化舆论宣传推广。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对延伸服务进行全面宣传,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为民中心(行政审批局),实施时间:8月底前)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为民中心(行政审批局)要切实把智能审批延伸工作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纳入日常工作和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创新为民举措,着力在服务上下功夫见实效,确保辖区内的经营者不出镇区(街道)就能把事情办成、办结,切实优化本镇区(街道)的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我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

2.健全服务机制。各镇区(街道)为民中心(行政审批局)要提高对智能延伸工作的认识,着力推动和解决帮办代办队伍配备、业务水平、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逐步建立稳定的人员队伍,不断总结推广帮办代办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购置“证照登记自助服务一体机”和相关硬件设备,完善服务大厅功能,全面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智能审批延伸服务质量和水平。

3.强化督查考评。各镇区(街道)为民中心(行政审批局)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将市场主体登记智能审批延伸服务工作作为“惠民”工程常抓不懈,强化人员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为民举措取得实效。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智能审批延伸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定期牵头开展考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镇、区、街道整体目标考核指标。

如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