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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气象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11-20 发布日期: 2018-11-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如东县气象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试行)
如东县气象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试行)
来源: 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8-12-21 17:1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使物资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成立局物资采购小组,组长:盛海峰,副组长:符云鹏,组员:朱思媛、顾人杰、冯芝祥、周金磊,监督员:龚溪峤、陈祥甫。

第二条 物资采购范围是: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因工作和生产需要的其他物资等。

第三条 物资采购分:零星采购、集中采购、大宗物资采购、政府采购等四类。零星采购指未超出限额的各科室所需物资采购;集中采购指日常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大宗物资采购指超出限额的物资采购;政府采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物资采购原则:局物资采购小组负责本单位所有物资采购事宜。一般物资采购必须要有2人(或以上)参与,所组成人员原则上由办公室和涉及该项业务的人员构成。大型、大宗物资采购(2000元及以上)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采购小组负责实施。采购流程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物资采购办法:牵头采购人员需填写《如东县气象局物资采购申请单》,经审批后进行采购,财务报销时需将《如东县气象局物资采购申请单》附后,否则,财务一律不予报销。零星办公用品实行“统一申报,统一采买,科室领用”的制度,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