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如东县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管理的实施意见
来源: 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4-12-12 08: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加强如东县气象协理员

和气象信息员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扎实做好气象预警信息传播和气象灾害防御、气象灾情收集工作,提高农村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水平,增强镇、村防御气象灾害能力,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省气象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规范镇、村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协理员、信息员职责

1、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工作。

2、及时做好气象预警信息的传播与分发工作。汛期(6——9月)通信工具要24小时开通,及时接收或反馈气象信息。

3、主动运用各种传媒手段,及时将气象预警信息有效地告知辖区内的服务对象,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尽可能地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4、对发生在辖区内的气象灾害、次生气象灾害等,应迅速上报县气象局并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灾害现场的保护、调查和鉴定等工作。

5、积极做好气象法律法规、气象科普知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和技术咨询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与上传气象兴农网为农服务信息、农副产品供求信息等。

6、协助县气象局做好辖区内的自动气象探测设备、电子显示屏、科普宣传栏或警报器等气象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发现设备被盗、损坏、不正常运行及周围环境影响等问题要立即报告。

7、协助做好其他有关气象工作。

8、镇、村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告知如东县气象局。

二、协理员、信息员认定

镇、村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可为镇机关工作人员、村“两委会”成员或社会志愿者及其它相关人员,由所在镇、村推荐或个人申请,经县气象局确认、签订聘任协议,颁发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证书后,可担任镇、村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主动配合县气象局做好气象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2、主动掌握、积累从事气象服务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本镇、村或行业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性天气,以及气象灾害防御的重点区域。

3、配有与县气象局保持通信联络的专用工具,如手机、传真电话、电子邮箱等,知晓并能正常使用联系方式。

三、协理员、信息员培训

1、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应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气象业务知识培训,至少每两年参加一次,以便掌握履行职责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2、信息业务培训通常由县气象局负责,采用集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信息员业务培训内容主要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识别与防御指引、气象灾害识别、气象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知识等。

四、信息处理

1、气象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负责制作、发布,及时传递至各镇、村气象协理员、信息员。

2、镇、村气象协理员、信息员接到预警信息后,首先应迅速向所在镇、村和有关单位领导报告,并及时通过短信、广播、板报、电话等方式,向辖区内公众和有关单位传播。

3、镇、村气象协理员、信息员获悉或确认辖区内发生气象灾害后,须在2小时内将灾情信息据实上报到县气象局。

4、上报的灾情信息应当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主要内容。

五、考核方法

由县气象局负责制定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的考核办法,并对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履岗尽职情况进行考核,工作称职的,由县气象局发给适当补助;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解除聘任协议,取消其气象协理员、信息员资格。

六、联系方式

灾情上报、设备报修电话:84512108

党政数据网:如东县气象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rd_qxt@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