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如东县畜禽粪污整治与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09:0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为巩固畜禽污染治理成果,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生态健康养殖,促进农村人居环境与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现印发《2023年如东县畜禽粪污整治与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请各镇(区、街道)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6日

              2023年如东县畜禽粪污整治与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畜禽污染治理成果,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现决定在全县开展2023年度畜禽粪污整治与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统筹畜牧业稳产保供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畜牧业发展,推动依法依规养殖,强化执法监管,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构建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与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目标任务

1.进一步推动畜禽养殖场升级改造。所有畜禽养殖场做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雨污分流到位,粪污处置记录完善,无粪污直排、偷排与露天堆积现象。规模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

2.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以镇(区、街道)为单元,建立完善的畜禽粪污收集、运输、处理、利用体系。

3.推动构建畜禽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

4.中央、省市环保督察交办事项与各级各类信访交办问题即知即改,完结率100%。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无反弹现象发生。

5.无重大或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发生。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问题排查,建立整治提升清单。各镇(区、街道)以村居组织排查,做到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全覆盖。一是检查禁养区有无反弹复养和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情况;二是检查有无畜禽粪污直排、偷排、露天堆积现象(包括附近有无因上述原因导致的黑臭水沟、水塘等);三是检查雨污是否分流,粪槽和蓄粪池是否加盖防雨板,露天蓄粪池是否有防雨棚,盖板和防雨棚是否存在年久失修而破漏情况;四是检查粪污利用去向是否明确,有无配套的消纳粪污土地证明或委托处置粪污协议。2023年2月底前各镇(区、街道)完成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好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间节点和相关责任人,形成《如东县镇(区、街道)畜禽粪污处置利用排查问题与整改责任人汇总表》(附表1)。

(二)推动规模场户升级改造,确保粪污处置装备全面配套。按照“一场一策”原则,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置设施装备,每猪当量至少有0.8立方米以上蓄粪池(沼液池)或0.3平方米异位发酵床,自动化清粪的蛋鸡场有必要的干粪房用于临时堆放鸡粪,定期实行干清粪的禽场、羊场须建设有冲洗水收集储存池。治污设施装备定期检修维护,适时更新完善。

(三)推动种养结合,把还田利用作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要渠道。优化区域布局,构建种养结合发展新格局。要统筹安排种养发展空间,以生态循环农业基地为重点,积极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坚持“以地定畜,畜地平衡”原则,鼓励规模养殖场户流转足够的消纳粪污土地,原则上每猪当量配套0.2亩土地。同时因地因场施策,拓宽粪污还田利用渠道,对无法流转足量配套用肥土地的养殖场户,鼓励与种植主体或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接,签订供肥或委托处置协议;对无法就地就近利用的畜禽粪污,鼓励生产商品有机肥,扩大利用半径。与此同时,做好非规模养殖场户的整治提升工作,继续将小散养殖粪污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予以同步推进。

(四)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区域性粪污清运处置工作。以镇(区、街道)为区域单元,做好辖区内小散养殖为主体的畜禽粪污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体系,合理收取清运费用,以项目或补贴形式加强对畜禽粪污清运社会化有偿服务组织支持。注重发挥现有畜禽粪污处置中心作用,提高利用效率。各镇(区、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处置中心附近田间配套建设粪污储存调节池及输送管网等设施,努力打通粪肥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

(五)完善台账资料,建立粪污使用可核查可追溯机制。各规模养殖场户要做好流转的消纳粪污土地证明或委托处置粪污协议的保存,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建立畜禽粪污使用记录,及时准确记载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核查可追溯。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定期将畜禽养殖状况(存栏量、出栏量)、粪污使用等情况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六)压实“两个”责任,构建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一是压实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通过发放告知书和养殖主体向属地政府提交污染防治承诺书等方式,进一步压实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二是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要建立畜禽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镇干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户的监管责任,继续推行污染防治公示制度,规模场设立公示牌“一户一公示”,公开养殖场户名称、住址、负责人姓名、养殖种类、数量、年污染产生量、粪污处置设施装备、处置方式、监管责任人、监管工作要求、举报电话等内容,对2017年前后设立的公示牌内容必须在今年4月份前全部予以更新。三是坚持开展常态化、制度化巡查。镇对村每月至少组织巡查一次,村每月组织巡查2-3次,包户责任人每周须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巡查中发现一般性问题可以直接提醒养殖场户立即整改,发现严重污染问题必须及时报执法部门依法查处。2023年3月25日前各镇(区、街道)在对养殖场户排查基础上,落实网格监管责任人,形成《如东县镇(区、街道)畜禽粪污处置利用监管责任人汇总表》(附表2)。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要充分认识畜禽粪污整治与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要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优化作风、提升水质、防止民生领域腐败等角度加强对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人,按照行动方案序时要求迅速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要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工作,注重源头减量,改变传统落后的水冲粪清粪方式,推广漏粪板清粪,加强先进设施装备引进推广,完善粪污使用记录。坚持科学还田,做到未经腐熟发酵的粪污不还田,不过量还田,不在暴雨前后还田。

(三)强化政策支持。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将整合现代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专项财政资金,以项目等形式积极支持畜禽粪污处置利用工作,支持畜禽场围绕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升级改造,加大对有机肥生产企业、第三方服务组织、粪污处置中心的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环保、能源、肥料等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各镇(区、街道)必须保证辖区内至少有一个畜禽粪污清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正常运行,并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予以扶持。

(四)强化执法查处。县农业农村局和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开展巡查督查,联合对整治的畜禽养殖场户逐户开展治理认定。环境执法部门对禁养区新建畜禽养殖场或反弹复养,畜禽场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不正常运行,畜禽粪污直排、偷排等污染环境行为,以及属地镇区上报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五)强化责任落实。县级部门之间、县级部门与属地政府之间既要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畜禽养殖场户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工作,重点指导养殖场户建设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装备、完善粪污利用台账、实行科学还田利用等;县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属地政府主要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制度化巡查,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及时制止和报告。

(六)注重考核与结果应用。畜禽粪污整治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列入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县农业农村局和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对畜禽粪污整治与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检查和评分,检查结果作为相关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对不认真组织排查和整改,工作拖拉,行动不力,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将报送相关部门查处。

五、有关要求

(一)排查问题与整改责任人汇总表报送。2023年2月底前,各镇(区、街道)完成排查工作,形成《如东县镇(区、街道)畜禽粪污处置利用排查问题与整改责任人汇总表》(附表1),表格经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于3月2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排查未发现问题的,须“0”报送。排查原始资料由镇(区、街道)保存备查。

(二)网格化监管责任人汇总表报送。结合养殖场户排查情况,研究落实对应的监管责任人,形成《如东县镇(区、街道)畜禽粪污处置利用监管责任人汇总表》(附表2),表格经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于3月31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建立整治提升行动联络制度。各镇(区、街道)明确一名工作联系人,填报《畜禽粪污整治提升行动联系人表》(附表3),单位盖章后于2月1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徐进昊,联系电话:18012262121,邮箱:rdxmzz@163.com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卢杰,联系电话:15162810110。

附表:1.《如东县镇(区、街道)畜禽粪污处置利用排查问题与整改责任人汇总表》

    2.《如东县镇(区、街道)畜禽粪污处置利用监管责任人汇总表》

    3.《畜禽粪污整治提升行动联系人表》

附表1

如东县镇(区、街道)畜禽粪污处置利用排查问题与整改责任人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序号

养殖场名称

地  址

排查问题

整改时间

整改措施

整改

责任人

职务

联系

电话

备注








































































附表2

如东县镇(区、街道)畜禽粪污处置利用监管责任人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序号

村居名称

组别

镇包村责任人

村包组(户)责任人

备注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附表3

畜禽污染整治巩固提升行动联系人表

填报单位(盖章):

镇(区、街道)

联系人姓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