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第二、三批农业转移支付工作任务落实及资金安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32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5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省级第二、三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 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 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 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2021-2025年中央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并按规定报送各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并及时录入省级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
二、各项目实施科室(单位)要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对照绩效指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 使用,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全面落实公开公示等制度,做好资金监管,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2024年省级第二、三批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工作任务落实及资金安排计划表
2.2024年省级第二、三批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指标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财政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