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秸秆机械化离田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6-02 15: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扩种大豆油料专项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经〔2022〕1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部分资金预算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2〕29号、苏农计〔202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县被列为中央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县。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机械化播种和秸秆机械化离田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并进行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目标任务

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机械化种植社会化服务促进大豆玉米油菜生产。支持部分市考以上断面及重要流域沿线、盐土地区村(社区)进行秸秆机械化离田社会化服务,推动整村实施秸秆机械化离田作业,有效提高秸秆机械化离田社会化服务能力,增强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播种作业1万亩左右、稻麦秸秆机械化离田面积7.5万亩左右。(具体任务见附件1)。

二、实施对象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为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手;秸秆打捆离田为实施秸秆机械化离田作业的村集体(含村集体领办的农地股份合作社)。

三、作业要求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作业要求和标准需达到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指导意见》(苏农业〔2022〕10号)文件中的要求,引进或改装相匹配的机械进行复合种植。实施机械化打捆作业需采用相匹配的机械将秸秆打捆并离田。以上作业机械均须安装智能化监测装置并提供系统作业面积后台数据。

四、补助标准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机械化播种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作业按40元/亩进行补助。完成百亩攻关方、千亩示范片建设任务,按市《2022年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项目政策扶持实施方案通知》(通农发〔2022〕64号),对每个建设达标攻关方、示范片市给予2-10万元的补助。

五、实施流程

1.各地按任务制定实施计划,购置、租赁、改装相应作业机械。

2.组织评审。各实施镇区组织对申报承担实施服务作业的主体进行评审,确定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3.公示确定评审结果,并填写服务主体确认表(附件2)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4.签订服务合同。实施单位与自愿接受服务的经营主体或农户参考农业生产托管合同签订作业服务协议,并公示服务对象清册,公示内容包括作业服务内容,作业服务数量、作业服务价格和作业服务时间等相关信息。

5.履约管理与考核验收。服务主体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各实施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服务主体的作业服务实行全程跟踪监管、作业核实和验收,督促服务主体建立作业服务台帐(附件3),注明作业服务日期、面积(批次)数量,以便追溯。

具体资金补助流程如下:

1.主体申报。作业结束后,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作业主体以村(社区)为单位及时填报《2022年如东县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4),秸秆机械化离田作业主体填报《2022年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面积确认表》(见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办法)并提供作业面积归户清册、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系统后台作业面积、作业数据资料和作业图片等佐证材料。

2.村级审核。所属村(社区)对作业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资料齐全、真实、规范。

3.镇级审核。镇(区、街道)农业部门对各村(社区)汇总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二次审核,并汇总报县农业农村局(附件6)。

4.县级第三方核查。县级聘请第三方在镇(区、街道)核查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核查办法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5.县级公示兑付。县农业农村局将第三方核查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镇(区、街道)。

六、相关要求

镇(区、街道)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及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区、街道)农业部门要做好具体业务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指导、过程监管等工作。要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开展大豆玉米复合机械种植及秸秆机械化离田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社会化服务主体按照要求机械作业、规范提供申报补助资料,并对主体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作业补助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全部补助资金和今后项目实施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22年如东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清单

    2.2022年如东县社会化服务主体确认表

    3.2022年如东县____镇(村)社会化服务台账(样表)

    4.2022年如东县社会化服务申请表补助资金

    5.2022年如东县社会化服务资金申报汇总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 

2022年如东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清单

序号

镇区

任务种类

备   注

秸秆离田  (万亩)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万亩)

1

袁庄镇

0.46

0.18

2

曹埠镇

1.4

0.05

3

栟茶镇

0.5

0.07

4

外向型农业开发区(苴镇街道)

0.8

0.07

1个百亩方

5

新店镇

0.05

6

双甸镇

0.85

0.04

7

马塘镇

0.01

8

岔河镇

0.7

0.15

1个百亩方

1个千亩片

9

长沙镇

0.1

10

河口镇

0.01

11

洋口镇

1.85

0.01

12

丰利镇

0.4

0.04

13

大豫镇

0.11

0.21

1个百亩方

14

掘港街道

0.1

15

城中街道

0.7

0.01

合计

7.77

1.1

附件2 

2022年如东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确认表

                                                                 年   月   日

名 称

地 址

负责人姓  名

身份证号

电  话

人数(个)

机械数量(台、套)

申请内容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年   月    日

镇政府

意见

                                                      年   月    日

证明材料

农业机械汇总表,农机作业人员名单

附件3

2022年如东县____镇(村)社会化服务台账(样表)

 服务组织:

服务日期

机手姓名

机具型号

服务对象名称

作业地址

作业

内容

作业面积

机手签名

服务对象签名

作业质量

服务满意

备注

达标

不达标

满意

不满意

注:1.各服务主体的服务台账,可以根据自身实际使用的派工单代替。

2.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栏由服务对象填写。作业质量达标和服务满意的可以打√。作业质量不达标、服务不满意的备注写明原因,质量不达标、服务不满意的作业面积不得申报补贴。

附件4

2022年如东县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联系电话

住    址

   镇     村     组

作业环节

作业地点

申请作业补助面积(亩)

系统编号

开户行全称

卡号(账号)

申报主体意见(签字盖章)

本人(本单位)承诺,以上申报补助情况属实。

           年  月  日

所在村居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所属镇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作业面积保留整数。2.此表一式2份,镇留存1份、报县农业农村局1份。3.此表需附作业面积、耕深等远程监测数据和现场作业图片1-2张。4.跨村作业的每村填报一张。

附件5

2022年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填报日期:    月     日

序号

村居名称

经营主体名称

银行汇款名称(姓名)

开户行全称

银行帐号/卡号

作业机具监测系统编号

作业地点(村、组)

作业面积(亩)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元)

联系电话

合计

说明:1.作业面积保留整数。2.此表一式2份,镇留存1份、报县农业农村局1份。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 日

镇(区、街道)农业部门:(签字盖章)

镇(区、街道)政府分管领导:(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