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70/2023-00189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东农〔2023〕175号
成文日期: 2023-12-04 发布日期: 2023-12-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全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任务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全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2-06 10:1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3号)、《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3〕22号、苏财农〔2023〕48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51号、苏农计〔2023〕23号)要求,我县2023年度(2024年5月底前)必须完成推广使用加厚地膜15000亩、全生物降解地膜18000亩的工作任务,结合各镇(区、街道)近年地膜使用回收工作实际,现将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具体任务见附表),请对照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点部署的工作,规定了明确的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面积、农膜回收率等约束性指标。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工作统筹,明确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做好政策宣讲和技术指导服务,实行定期工作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情况,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要认真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宣传,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4日       

全县各镇(区、街道)地膜科学使用任务数

镇(区、街道)

加厚地膜面积

全降解膜面积

备注

栟茶镇

1200

400

曹埠镇

1500

400

岔河镇

750

530

城中街道

50

0

大豫镇

2050

13310

丰利镇

1050

400

河口镇

1000

140

掘港街道

3000

745

马塘镇

1350

615

双甸镇

150

50

苴镇街道

580

240

新店镇

350

0

洋口镇

1040

1000

袁庄镇

780

120

长沙镇

150

50

合计

15000

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