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通市农业品牌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7-21 15:4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增强我市农业品牌的宣传、培育、打造力度,提升我市农业品牌市场影响力、品牌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充分发挥我市农业品牌的产品优势、平台优势及区域优势,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的深入实施。根据《南通农业品牌目录制度(试行)》(通农规〔2021〕2号)及《关于2023年市本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收支预算的批复》(通财农〔2023〕9号)要求,年内开展南通市农业品牌项目专项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南通市农业品牌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突出重点原则。围绕产业振兴,聚焦一二三产融合,突出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的品牌打造,重点支持农业产业中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新业态推广与应用的各类市场主体。

2、示范引领原则。品牌项目必须具有鲜明的示范引导作用,体现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项目实施完成后必须能展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亮点,具有集约、规模、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3、自主投入原则。品牌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中必须有自身发展需求,以自主建设为主,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适当奖补,促进项目的做大做强,提升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

4、公平公正原则。本次农业品牌项目专项建设坚持公开申报、县市(区)审核、专家评审、公平选项、择优立项、定期公布公示的方式进行,确保项目实施的公平公正和项目水平领先。

二、支持方向

1、提升品牌影响力。项目支持的品牌平台必须立足本地,具有较好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消费诚信度。必须具有品牌传播能力、品牌传播体系和市场营销能力,必须具有品牌管理机构和专一运营团队。

2、提升品牌竞争力。项目支持的品牌产品必须品种优良、品质突出,实施标准化生产,有完整质量监测管理标准、制度与措施。区域公用品牌拥有主体必须通过绿色、有机等农业规范(GAP)的认证。

3、提升品牌带动力。项目支持的品牌对产业发展必须具有较强带动力,具有促进品牌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能力。同时必须注重生态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品牌产品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强支撑力。

三、项目类型

1、市场营销项目。鼓励各地新建和提升本地优质品牌农产品线上线下展示展销的电子商务平台、营销中心或实体门店等。支持开发提升电脑PC端网站、手机端APP、微信小程序等可靠的直通购买方式或链接通道。

2、展示推介项目。鼓励各级各类组织主体在国际、国家、省市级的农产品展示展销、品牌大赛活动中,宣传推介我市名特优农产品。支持对各地农业品牌(授权)主体获得品牌类更高层级荣誉和认定给与奖励。支持产学研合作中,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新业态应用推广领域取得相应成效的实施主体。

四、实施主体及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面向全市各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他涉品牌农产品生产、管理、销售的市场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地为南通本地的农业品牌产品的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综合运营公司、涉农企事业单位等。

2、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有较强的带动性,具备资金筹集和建设能力,项目建成后在同类型项目中应处于领先水平,能较好体现项目服务产业、服务增收能力,具备相应的经济社会效益。

3、项目实施主体必须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在用地、环保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

4、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进入南通市农产品品牌目录培养对象、“7+2”产业联盟成员单位的主体项目优先立项。

五、补助办法和标准

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总规模200万元(单个县市区不超过40万元)。项目方案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申报,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后组织实施,实行先建后补。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入的1/3,其中:电子商务平台、营销中心或实体门店项目单体补助不超过20万元,其它展示推介类、荣誉提升项目单体补助不超过5万元。

六、具体要求

2023年度农业品牌项目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南通市市级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通财农〔2019〕42号)要求,执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

1、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扎口汇总本地项目申报工作,填写申报项目列表(附件1)、申报书(附件2)、承诺书(附件3),各县(市)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2023年7月28日之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

2、项目立项

项目必须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集中统一申报,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定审核后立项公示、组织实施,市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监督开展项目实施。

3、项目管理

项目主体按照立项的实施方案正常有序的开展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检查,各县(市)区每月汇总项目实施进度表后报市级管理部门,市级管理部门根据实施进度组织跟踪督查。

4、项目验收

所有项目由项目实施主体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初验。项目审计价以各县(市)区审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项目实施单位要实行专账核算,规范财务核算,开具正式发票。市农业农村局在县(市)区提交初验报告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最终验收。

5、资金拨付

项目公示期满,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全额拨付项目资金至项目实施主体所在地财政局,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全额拨付给实施主体。所有项目必须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并向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报送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

附件:1. 2023年南通市农业品牌项目申报表

2.南通市农业品牌项目申报书提纲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1

XX县市(区)2023年南通市农业品牌项目申报表

序号

项目类型

申报主体

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拟申请奖补资金(万元)

申报主体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市场营销项目

展示推介项目

合计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2023年南通市农业品牌项目申报书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项目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2023年南通市农业品牌项目申报书提纲

(仅供参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3、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

5、建设期限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简要说明影响农业品牌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从保障粮食安全、农副产品供给、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分析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综合说明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提出可行性研究结论。

三、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项目类型按照分类分别填写)

四、项目投资估算

1、投资估算(根据项目类型分建设内容进行估算)。

2、资金来源及申请补助资金(申请补助资金按照各类项目不同建设内容分别测算)。

五、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六、项目组织机构

1、建设期机构设置及职责

2、运营期机构设置及职责

七、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八、环境影响评价

附件3: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

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

申请财政资金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项目未获其他财政支农资金扶持。

3、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4、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5、申报项目在用地、环保等方面手续健全,符合规定。

6、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