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5-31 10:46 累计次数: 字体:[ ]

掘港街道办事处,新店镇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22〕18号)、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通农牧〔2024〕4号)和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如东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部分省级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工作任务落实及资金安排的通知》(东农〔2024〕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如东县2023年度生猪屠宰标准化(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请根据通知精神,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原则,并明确专人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4年6月4日前提交县农业农村局,逾期视同放弃申报。联系人姓名:陈俊峰,联系电话:81996181。

附件:1.如东县2023年生猪屠宰标准化(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推荐书(参考格式)

    3.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参考格式)

    4.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财政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

如东县2023年生猪屠宰标准化(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切实提高我县生猪屠宰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生猪屠宰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提升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22〕18号)、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通农牧〔2024〕4号)和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如东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部分省级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工作任务落实及资金安排的通知》(东农〔2024〕29号)文件要求,制订了2023年生猪屠宰标准化(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生猪屠宰标准化(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建设环节,重点支持屠宰车间新建改造、更新屠宰设备生产线等环节。

二、申报对象

在如东县境内注册且当年进行屠宰标准化(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建设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近三年无信用不良记录,立项、用地、环保、安全、能耗等手续完备。近两年内实施的财政项目在纪委、审计各级主管部门检查中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申报建设内容在同一地点,用地手续规范,且建设区域界限清晰,建设内容易于辨别,单个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重复享受财政补贴。同时符合下述条件:

一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等证明文件;二是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内无重大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三是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肉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人兽共患病疫情。

四、申报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2);

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3.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

4.营业执照(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6.环评资料复印件;

7.排污备案(许可)证明;

8.项目建设图纸;

9.项目实施用地审批手续。

五、补助标准

生猪屠宰标准化(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建设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待立项建成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合格后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单个项目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为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最多不超过121.65万元。

六、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

七、评选办法

按照成熟1家建设1家的原则,当年全县建设项目总数不超过1个,如申报对象小于等于1个的,通过项目论证的方式确定扶持对象,如申报对象超过1个,按竞争性立项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扶持对象。优先考虑新建屠宰车间的项目实施单位。


附件2

项目申报推荐书

(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苏农办牧〔2022〕18号、通农牧〔2024〕4号、东农〔2024〕29号文件精神,我辖区内的XXXX(单位名称)所申报的拟投资XXX万元(其中申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补助XXX万元)的XXXXXXXXX项目,经审核,符合申报要求,请予立项。

当地农业(农经)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当地政府(管委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参考格式)

项目申报主体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

万元

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主体承诺:                                                        

   1.本单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据实提供。

   3.本项目申报的实施内容,未享受过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4.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5.申报项目在用地、环保等方面手续健全,符合规定。

   6.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项目主体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4

2023年省以上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专项名称:省级公共服务专项

工作任务名称: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生猪屠宰质量管理

规范达标)建设

实施项目名称:生猪屠宰标准化(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

达标)建设

实施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金来源

合计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年,时间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五、绩效目标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名称)

指标值

1

产业指标

数量指标

2

质量指标

3

时效指标

4

成本指标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6

经济效益指标

7

生态效益指标

8

技术员持续影响指标

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