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1-07 15:5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2020﹞99号苏农计﹝2020﹞46号)、《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政策配套任务清单的通知》(苏农计﹝2021﹞1号)及《关于下达部分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政策配套任务清单工作任务总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尽快落实工作任务,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现就做好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支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储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此次储备申报重点围绕支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支持县级以上示范社发展,扶持运转较好、联农带农成效明显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二、申报条件

(一)家庭农场

有独立的财务收支记录、有承担项目建设能力的家庭农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优先。

(二)农民合作社

县级以上示范社,优先支持开展新型合作农场运营的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

(三)产业化联合体

由运转正常,围绕主导产业分工明确,活动经常且有纪录,品种、品控、品牌相对统一,联农带农成效明显的联合体根据内部分工统筹申报,申报内容由联合体会议决定并有会议记录,原则上支持同一个联合体内成员。

三、扶持环节

(一)家庭农场

扶持当年进行生产经营能力水平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家庭农场,重点用于: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购置耕种、贮藏、植保、智能生产、烘干等机械设备,引进新品种新模式、实施生态种养循环发展和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营销(促销),绿色优质农产品及其基地的创建、培育品牌商标等以及家庭农场规范化和示范化建设。

(二)合作社

扶持当年度进行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运营能力提升的合作社(合作联社)。扶持环节为合作社生产、加工、销售环节中的设施、设备投入和购置、品牌建设以及绿色优质农产品及其基地的认证。资金主要用于合作社发展必需的生产(含服务)经营、加工设备购置和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等建设、购置。

(三)产业化联合体

由联合体根据内部成员分工,支持联合体成员在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检测研发能力、服务能力提升等。推进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完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冷链物流等初加工设施装备条件,推动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

四、补助标准

(一)家庭农场

每个家庭农场培育项目中央资金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50%,且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二)农民合作社

中央资金补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开展新型合作农场运营的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自筹资金不做硬性要求

(三)产业化联合体

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投资额的1/3,牵头企业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50万元,联合体内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五、建设期限

2021年开工建设,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当年10月底。

六、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1);

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3.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4.合法土地审批利用手续;

5.项目实施平面图(在公司平面图的基础上进行标注),实施内容进行分项GPS定位;

6.与农户或合作社利益联结证明材料,如订单、农产品收购汇总表(包括收购品种、数量、收购额、收购地等),土地流转合同等;

7.2020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家庭农场可不提供,但应有基本的财务投入及产销纪录);

8.质量体系和品牌建设:质量安全体系或质量追溯体系相关证书和品牌建设证明材料;

9.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方案、会议记录等材料。

此次项目申报为意向性申报,由主体自愿申报,各镇(区、街道)初选推荐,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邀请专家根据申报及资金情况综合评审后报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讨论统筹安排,经公示后予以批复实施。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3月23日前送乡村产业发展科,并报送电子档。联系人:黄新泉,电话81962156。

附件:1.项目申报推荐书、

       2.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

                                   项目申报推荐书

                                    (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苏财农﹝2020﹞99号苏农计﹝2020﹞46号文件精神,我辖区内的XXXX(单位名称)所申报的拟投资XXX万元(其中申报中央财政专项补助XXX万元)的XXXXXXXXX项目,经审核,符合申报要求,请予立项。

当地农业(农经)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当地政府(管委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参考格式)

项目申报主体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

万元

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主体承诺:                                                         

   1.本单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据实提供。

   3.本项目申报的实施内容,未享受过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4.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5.申报项目在用地、环保等方面手续健全,符合规定。

   6.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项目主体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3

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农业项目

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专项名称:

工作任务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会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附GPS定位示意图)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区县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金来源

合计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区县财政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三)支出经济科目明细表(不做硬性填写要求)。

单位: 万元

实施

内容

小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

培训费

印刷费

咨询费

水电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费



































 合计

















备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年,时间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序号

绩效目标类型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1

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



2




3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