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和社会事业局:
为加快推进全县数字农业发展,发挥数字技术综合效能,根据江苏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4〕8号)(苏财农〔2024〕14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58号)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现在全县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按要求申报。
一、申报主体:省项目储备库中的我县涉农项目建设主体。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
三、申报内容。
一是智慧农牧渔场建设。推进农业物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和智能装备应用,建设一批成效明显的智慧农业应用点。
支持内容: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发展智慧农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项目建设成果需对接至“苏农云”。省级资金用于智能化设施装备购置以及必要的系统平台开发或租赁等方面,禁止盲目购置各类展示大屏。
支持方式:单个项目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其中省级补助资金不超项目总投资30%,县级补助资金不超项目总投资20%)。
二是“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
支持内容:支持打造农产品数字生产基地、电商园区、直播基地等软硬件设施,完善农产品仓储和物流体系等。省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办公用品购置、人员工资等无关支出,建设内容需充分体现对农产品上行的促进作用,避免出现项目建完后闲置等现象。
支持方式:单个项目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省级补助资金)。
四、申报审核。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申报主体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主体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评审,公示评审通过的项目,未通过的及时反馈原因。
五、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主体提交《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1)、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以及必要的附件(营业执照、设施用地证明、现状照片等),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如需咨询请与如东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联系电话:81962156。
附件:1.项目申报推荐书(参考格式)
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参考格式)
3.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